图 ① :廊坊开发区法院主动对接辖区重点企业,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图 ② :廊坊开发区法院组织辖区企业召开商事调解工作座谈会,助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


图③:廊坊开发区法院法官开展“走访解促”,送法进企业问计问需。

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着力在公平公正保护、高效化解纷争、精准耐心服务企业上发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环境。

依法公正,让企业信服舒心

2011年6月,廊坊开发区某数控公司与某地产公司签订集体购房协议,约定数控公司向地产公司购买住房210套,之后双方又签订购买210个车位的协议。

2023年10月,因数控公司尚欠1280万元车位款未付,双方沟通未果后遂诉至法院。数控公司得知地产公司起诉后,也以地产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为由起诉,要求给付逾期办证违约金5440万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两家企业都是当地重点企业,经济规模大,所涉企业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大,事关区域经济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于是通过调查走访,摸清双方真实内心诉求,围绕双方实质争议焦点,结合房地产交易现实形势,依法平衡双方利益,分别判决数控公司支付车位款1280万元,地产公司给付逾期办证违约金495万元。

判决生效后,双方找到法院协商主动履行判决,相互折抵判决款项,配合解除查封账户及支付款项,双方皆大欢喜。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目前廊坊开发区聚集了来自全球20个国家和地区的7000多家注册企业,其中包括华为、京东、东芝等47家世界500强企业,以及润泽科技等全国算力龙头企业和著名品牌,项目涵盖现代商贸物流、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网联车、高端装备制造等多个领域,仅民营企业就达5900多家。

廊坊开发区法院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无论外资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无论世界500强还是刚注册的小微企业,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依法保护,为企业营造安全、信服、舒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院从实体权益保护、程序公平、执行效能等多维度着力,构建起系列平等保护机制,出台了《买卖合同纠纷裁判指引》等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规范性规定。

立案时审慎采取保全措施,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因案施策,采取灵活保全措施,给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宽容环境。审理期间,要求审判人员做好“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如我在诉”、平等保护的理念对待每一个企业,确保裁判标准统一,司法尺度一致。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发改案件评析会”功能,就典型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定期通报,对系列、典型案件形成统一裁判标准,依法规范审判权力行使。

廊坊开发区法院院长郎立惠表示:“用法治保护市场主体公平公正生产经营,是人民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使命,我们就是要让市场主体在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中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使各类市场主体都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便捷高效,让企业满意省心

2019年12月,廊坊开发区某物流公司与某培训学校签订两份房屋租赁协议,物流公司将案涉房屋出租给学校用于教育培训,租期五年。2024年2月,双方就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物流公司遂起诉要求学校拆除加建食堂、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共计210余万元。学校辩称双方已解除租赁协议,并多支付了租金,遂提起反诉,要求返还押金及多支付租金60余万元。

主审法官、廊坊开发区法院副院长郑建仿发现,双方事实争议很大,且每拖一个月将会增加近20万元的纠纷。为掌握租赁房屋现状,她带领审判团队冒着近40度高温,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双方当事人被法官辛苦付出所感动,对立情绪有所缓解。

第二天是周末,郑建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押金20万元归出租方物流公司所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廊坊开发区法院把高效快捷审理企业案件当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全面优化审判执行程序,挤压审判执行时空,为涉企案件审理按下“加速键”。

该院坚持能够运用速裁审结的案件,一律进入速裁程序,适当扩展适用案件类型,在立案、审理阶段严把适用审批关口,做到不遗不漏、应用尽用,在人员配备上,由原来的一名速裁审判人员增加到三名。

该院坚持每周由主管副院长对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调度,逐案分析堵点和破解方法,为企业及早正常生产经营清障疏道。充分运用法答网、案例库和要素式“两状”,全面提升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网络查询、文书生成、电子送达效率,辅助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提升审判执行速度。

为有效缓解案件数量多、审判人员不足矛盾,院庭长带头加班加点,以上率下,满负荷运转,所有涉企案件全部审限内结案。据一季度数据统计,涉企案件审结天数同比由去年的115.97天,降低到56.1天。

服务担当,让企业深感暖心

2017年3月22日,廊坊开发区某电梯制造公司与广西某发展公司签订《电梯设备买卖合同》,约定采购21台电梯,合同总价2020000元。因发展公司拖欠电梯设备尾款17000元未付,2023年5月,电梯公司将发展公司诉至廊坊开发区法院。

承办法官与被告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沟通时,被告认可欠原告电梯设备款17000元,同意给付。之后,承办法官又多次与被告联系时对方故意不接听电话。

针对被告规避诉讼的不诚信行为,承办法官向具有对被告公司监管职能的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该企业的法治教育,督促诚实履行诉讼义务,自觉维护市场法治秩序。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司法建议后,对被告进行了监督和教育。三天后,法官接到被告公司还款电话,并将全部欠款汇入法院账户,自此一起拖欠6年尾款的买卖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廊坊开发区法院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以暖心的服务助力企业行稳致远。做深做实“走访解促”和“一企一策”工作,从人民法院案例库甄选案例,汇编形成两辑《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案例》送到每一家企业,定期走访区域重点企业,指导企业预防与应对潜在法律风险,为企业筑起风险防控网。

深化“廊坊经验”传承拓展,把7家商会调委会、54名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单。推动京津冀三地跨域管辖争议、管辖卷宗线上移送快速解决,牵头制定《关于管辖争议法律适用问题的协同意见》《关于管辖争议协商的流程规定》,提升管辖争议解决、卷宗线上移送效率。吸纳京津商事调解组织,建立调解员、调解组织共享名册,助力跨域联合调解。

强化“府院联动”,定期向党委政府报送涉企《诉情专报》,及时提出涉企司法建议,在解决一起影响面大的涉房地产纠纷中,加强与住建、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有效解决了300余名业主逾期办证事项,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树立前端重预防、中端强审判、末端优治理的思维,不断优化“三端”涉企纠纷化解格局,以“如我在诉”“到我为止”理念,尽心竭力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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