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言风
走路也有安全距离吗?
要是没有足够的反应能力,或者没有足够的钱。
我们是不是都不敢上街了呢?
这几个问题成了近期网友们讨论的热点。
看起来很戏谑,但是却有真实案例。
一
几日前,关于青岛一老人摔倒后,行人赔偿七万元的事情愈演愈烈。
这件事情的涉事法官是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庭长韩继升。
事情并不是近期发生的,而是这位庭长在青岛电视台的一档普法节目《法治青岛》上分享的一件案件。
事情虽然发生在两年前,之所以能在近日爆火,是因为人们对法官的判决很不满意。
这件事情发生在2023年的五月份,在青岛市李沧区的某条人行道上,59岁的女子刘某一边走路一边打着电话。
突然间,她转过了身子,就在此时,29岁的女子王某正巧在她身后。
一个向前走,一个向后转身,两人就这样水灵灵的撞在了一起,而老人也很快向一侧倒去。
老人被送去医院后,骨折了,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这位老人及其家属把老人摔倒的原因都归结于该女子的身上。
还要求对方赔付十八万八。
十八万八也不是什么小数目,显然被撞者家属在狮子大开口。
这不是把王女士当成了冤大头嘛。
明明在路上走的好好的,只因为和一位老人离得近,就遭受了这种“无妄之灾”。
换做谁都不愿意拿出十八万八赔给老人吧。
就算是王思聪来了,都咽不下这口气。
协商无果后,双方只能法庭见了。
最后,王某因为“未保持完全距离”,需赔付给对方七万元。
“安全距离”不是机动车才有的规矩吗?什么时候能适用于人与人了。
就因为老人是弱者,又骨折了,过错就在于王某吗?
这位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未免也太大了。
虽然王某接受了自己的“宿命”。
但是,调解结果不管怎么看都不太公平,却成为了法院对外宣传的典型案例。
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二
作为法律专业人员,韩继升怎么能在正经的普法节目上将这么明显的不公正调解当作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呢?
不得不让人怀疑法官的专业能力。
随着这件事情的发酵,不管是自媒体还是网友,都在网上进行了对此事的“评判”。
一位账户名叫“新闻姐”的一则相关,登上了社会热榜,点赞量达到了近三十万。
里,该博主分享了一起由北京某法院审理的案件。
该案件与青岛这起案件的过程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结果却大相径庭。
一名老太在火车站闸机口逆行,与身后正常排队的刘女士相撞。
让人没想到的是,老太还被刘女士的行李箱绊倒,之后不幸去世。
就此,家属向刘女士索赔六十二万,最后被法院驳回。
理由是,不应该对正常的行人强加高度的注意义务。
不得不说,这样的判决才是有温度的判决。
评论区的网友对此事众说纷纭。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所谓的安全距离是交通法对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要求。
直接适用于行人步行中,未免太牵强了。
如果法官都这么判案的话,那么我们还敢信任法院吗?
难怪会引起人们的“恐慌”。
三
眼看事情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相关部门终于出来回应了。
五月十日,央视一法律节目组《法治在线》联系到了相关法院。
法院在《法治在线》里公布了现场的,并且发表了道歉声明。
经过调查,王某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的赔偿款。
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引发这么大的舆论,除了事件本身,还有法官陈述时的“不准确”。
从而误导了网友们对这件事的对错判断。
首先,韩继升在节目里分享此事时,将当事人王某说成了一位男性。
这到底是有意为之,还是庭长出现了记忆偏差呢?
虽然只是性别不同,但是由于男女强弱势不同,对公众对案件的朴素认知有很大的影响。
其次,韩继升还强调了老人的转身是很“突然”的,这与案件的事实是完全背离的。
在公布的中,现场老太是放慢脚步后,缓慢转身的。
老人并非突然转身,刘女士理应有足够的反应时间,而对王女士的罚款也在情理之中。
法官还套用了“安全距离”这一概念,给时件事情盖棺定论。
作为一个普通人,用朴素的价值观来看,这件事情100%不公平。
但是,事实与法官的陈述有很大的偏差。
原告女子的过错并不是未与前面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而是因为她在行走过程中左顾右盼,行走速度过快,没有注意到前方的状况。
从而撞到了行动缓慢的老太。
庭长的某些表述无中生有,误导了观众,才引发了公众的质疑。
由此可见,说话的准确性是很重要的。
严谨对于法律而言,更是不可缺少的。
特别是当法律工作人员代表国家说话时,更应该谨记自己的身份,做到谨言慎行。
结语
事实证明,法官并没有判错案子。
但是这并不代表法院没有错误。
在负面新闻发生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做的不是澄清事实。
而是删除相关文章、关闭评论区。
这种行为加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不信任感。
不得不说,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
不仅是某些人法律意识不高,就连法院专业普法人员也需要好好整治一下了。
普法人员连朴素的价值观都没有,还怎么履行“为人民服务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