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走路该保持安全距离吗?"澎湃新闻的质问掀起了舆论海啸!



澎湃新闻的立场很明确:坚持谁有过错谁担责,谁受伤谁有理!



‬相似案件

结‬论‬总结一‬句‬话:行走的安全注意义务应由转身逆行者负责!



事件回顾

在青岛某人行道上,62岁刘大妈接电话转身与王先生相撞,刘大妈受伤,主张18.8万赔偿,最终拉扯后,法院以"未保持安全距离"为由判决王某赔偿7万元。



荒诞判决引爆舆论

灵魂拷问:

1. 法律适用错乱:机动车安全距离条款为何强加于行人?

2. 司法逻辑悖论:受伤者过错能否成为免责金牌?

3. 权力边界失守:法官是否在创造"行为税"?



事件发酵后,青岛中院连夜关闭评论区,与央媒形成"舆论攻防":

央媒火力点:安全距离是否应当适用于两行人之间值得商榷!

地方法院困境:

李沧区法院辩称"合理注意义务",却拿不出具体安全距离标准(如1米or1.5米)。

庭长韩某升被曝曾参与编写《调解艺术》,书中直言"弱势群体赔偿优先是化解矛盾的关键"。



这场博弈暴露司法系统深层矛盾:当法律条文遭遇"和谐司法",法官在判例创造与规则遵守间反复横跳。

当司法判决开始惩罚"无过错者",公民被迫在公共空间进行"生存博弈"!

央媒破局之道:用制度重构替代道德绑架

当法律沦为碰瓷工具,谁来守护行走自由?

此案撕开中国法治建设三大病灶:

立法空心仇+司法工具化+社会信任危机!

南京彭宇案后,"扶不扶"焦虑尚未消散,"躲不躲"新困境又至。

央媒痛陈:用7万元赔偿金绞杀公民自由,这是比碰瓷更恶毒的制度碰瓷。



嘲讽拉满的评论区

在青岛走路,前面一个老大爷,后面一个老大妈,左边一个老婆婆,右边一个老爷爷。请问我要注意什么???



现在让法官搞的都不敢走路了,国家赶紧发布行人安全距离标准,并且,制造标准卡尺,景区也要改造不能人山人海,人行道要画上一米线,做中国人太难了。



请问糊涂法官韩继升,如果被撞伤是后方人员,你该如何判?



照这个法官判案,地铁里面一分钟就要发生无数碰撞案件,本来就人挤人,一回头就可以告后面的人撞了自己!我们执法队伍要进行重新洗牌,重新学习考试,法官和检察官都要从基层做起,熟悉法律法规和民间常识。



请问青岛李沧区法院法官:行人的安全距离是多少?你是如何界定他们的安全距离?界定安全距离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不是这个判罚可笑,而是把它作为普法案例进行宣传才真的是可笑!



结语

当司法判决开始要求公民预判他人行为风险,当"安全距离"成为新时代的"莫须有"罪名,我们需要的不是删帖的遮羞布,而是刀刃向内的制度改革。

毕竟,真正的法治精神,从不在判决书的文字游戏里,而在每个普通人行走时不必提心吊胆的自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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