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五四青年节之前
2014年,省法院在全省人民法庭率先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第一次对法官助理的职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界定,自那时起,我就开始关注“法官助理”这一群体。在日常工作中不难发现,这个青年群体处于一个较为尴尬的地界,书记员的活也有份,法官的活也有份,还有一些为其“量身定做”的活,真是“像雾、像雨、又像风”。
从职业的传承和专业化要求而言,法官助理无疑是法官队伍重要的后备和补充,是法院审判执行的生力军。仅从这一点看,其重要性已不言而喻。
多年来,我做过有关法官助理职业状态的调研,也常从一名基层老法官的视角,思考如何让青年人才沉淀下来,使我们的审判事业后继有人。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了好法官助理的一些“特质”,或许可以为法官助理们淬炼自身、脱颖而出提供一些思路,也为制度层面形成对法官助理有效保障和激励机制提供一些实践上的参考。
这句标题并不是一句空话套话,而是我从亲身经历中体悟到的。
2000年,我大学毕业来到法院。一个月后,我便被分到了基层法庭工作,从书记员做起,一直干到法庭庭长,这一去就是十六年。当时,和我同进法院的几人都留在了院本部,只有我去了较远偏远的法庭,心中不免失落,后来这样一件事却改变了我——
那是我刚到法庭后度过的第一个冬天,还有三天便要过年了。那天正好轮到我在窗口值班,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老人满面倦容地来到法庭,想要立案。他的诉求其实很简单,雇佣他打工的老板欠了他两三万工资一直不还,他连回家过年的钱都没有。老人还说,自己不识字,不会写诉状,也请不起律师,只带了身份证和老板打给他的一张皱巴巴的欠条。
走审理程序时间太长了,他一个人在这“年关”多难过呀!我想了想,便先问他要了老板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后说了什么我有些记不清了,大致内容就是站在法院的角度跟他说清了这件事的利害关系。可能是给了老板不小的压力,当天下午他就让老人去拿钱了。
我原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一早,那位老人又来到了法庭,在院子里看到我时,“扑通”一声就给我跪下了。我身上每个毛孔都竖了起来,一股热血往脑门上冲……多冷的天啊,多硬的地啊,我赶忙扶他起来,他的衣物还是那么单薄。我反复和他说着,我就是打了一个电话而已,仅此而已,不必客气……但他还是止不住地道谢、抹泪,我现在还能清晰记得老人当时的神情,甚至今生都不会忘记。
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这些记忆让我深深明白了基层法律人是有其存在的必然价值的,也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与担当。我们是可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自己习得的本领为百姓主持公道的,也许自以为不经意的举手之劳,就成了点亮他人的烛火。
自那件事情以后,我更加坚定了自己脚下的路,因为受到了认可,因为心中的信念。没有信念,是干不好工作的。我们既然选择了法官助理,就要对这个职业坚守与忠诚,也千万不要小看了我们自己。
司法工作本身就是经验积累的过程,办案和看病一样,病例瞧多了,自然看到什么病就能上手了。好的法官和助理就是用一个个案件喂出来的。因此,首先我们要明白不应抵触多岗位锻炼。所待的庭室不同,所学到的工作方法就不同。比如,除了附带民事诉讼,刑庭就很少有调解这一说,再比如执行局更多的是讲究执行实施和强制措施的采取,对抗性更强,更倾向于权利人的权利实现。此外,诉讼阶段的不同,带来的工作理念也不同,立审执每个环节都有各自的工作侧重点。如果能多岗位历练形成“立审执一体化”的思维,则往往能取得“奇效”。立案的时候就可以关注固定诉讼请求和审查案件的初步证据,审理的时候就可以考虑到执行的可行性……多岗位锻炼可以丰富我们的视野和经验,考虑问题会更加全面。
其次,“师徒相承”还是目前比较靠谱的人才培育模式。长期以来,基层法院人才培养主要模式还是师徒模式,师父手把手教,徒弟进步就快,有了师徒情感的纽带,徒弟对法院的归属感也就强。光靠自己去悟,那真的要到猴年马月才能蜕变。言传身教间,精神便得到了传承:一是办案理念的传承,比如面对矛盾较大、可能会激化的案件,不能一判了之,师父会多做很多工作,让双方有个缓冲;二是办案习惯的传承,比如师父出去办案前习惯于先把卷宗翻熟,先想好对策,摸熟门道;出去保全时习惯于要求把所有的裁定书、冻结扣划手续能填好的内容先填好,到时有备无患;调解时,在什么情况下会选择面对面,什么情况下会选择背靠背,对原告怎么说,对被告怎么说等等。这些都是办案的习惯,这些都需要我们做徒弟的平时做有心人去领悟。所以,建议大家不妨诚心诚意认个师父,肯定会有很好的效果。
最后,教训同样也是经验,不要害怕做错事。好东西需要传承,但教训同样也要重视。我刚做书记员那会,开庭记录一个离婚案件,男方是被告,通过法庭调查,基本可以确定男方经常家暴女方,还有其他恶习。庭上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休庭调解期间,我在一旁随口说了一句,“既然好不了,干脆就离了吧。”话音刚落,男方的律师就激动起来:“人家法院都是劝和不劝离的,你一个小小的书记员,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这样的话,怎么能什么工作不做劝人家离婚呢?我要向你们院长投诉你!”当时我几乎懵了,竟无言以对,后来师父来了,才总算替我解了围。这件事后,我就始终告诫自己,在当事人面前不要说“不过脑子”的话,后来也会把这些经历说给我的徒弟听。说这些经历,也不怕大家笑话,只是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随着法官助理职业化的推进,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工作边界与发展路径日益分明,脉络亦愈发清晰。但是,是不是做法官助理就无需理会书记员工作?答案是否定的。
现实中,法官助理往往很难摆好自己的位置,是比书记员高,还是低,是跑龙套还是大有用处?要明晰位置,我认为法官助理要避免眼高手低。
讲具体一些,有些助理可能理论上可以讲出个一二三,但笔录不会做、应诉通知开庭传票等手续不会发、办案系统不会操作、案卷不会理,这种现象确实是让人很担忧的。有时候出门前交代得好好的,遇到当事人以后,法官和当事人讲了一大通,助理在一边却只记下了两三行,还没触及要点。如果连书记员的技能都不具备,如何在审判团队中去和书记员工作相衔接?倘若今后独立办案了,又如何去指导书记员,如何去安排书记员的工作,如何有序地推进案件进程?
每次有新来的法官助理到我庭里,我对他总要说上这么两句:虽然你是研究生,请从一个书记员做起;虽然你招进来是一名法官助理,请把资深书记员先当作老师。如果连走路都不会,是无法跑起来的。所以,必须放平心态,从最基础的做起。
在掌握了书记员技能后,对法官助理的要求必须高于书记员,这是由其职业特点所决定的。从目前省院规定的要求看,法官助理共有14项职责,远比书记员要繁琐得多,其剥离了原来书记员的职能,同时也剥离了原来法官的部分职能。所以光做好常规辅助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对部分审判核心事务有所触及,当好法官的助手。
什么是审判核心事务?我认为就是诉讼进程把控和定案把关,如质证认证、归纳争议焦点、调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拟写法律文书等。条件允许的,助理要在法官指导下办理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等案件,另外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也应敢于发起冲击。我觉得,法官助理正是在处理审判核心事务中,才会实现司法经验的积累,完成理论专业知识向司法实践本土化的转变。
具体而言有两个方面比较重要:第一是争取每次都参加法官会议,即使不能发言,也能学到很多核心的东西。当然如果拥有发言机会,一定要珍惜。我一直是强调要求所有法官助理必须列席法官会议并发言,倒逼他们主动思考和准备。第二是有能力向法官建议案件处理的思路和方法。这是难能可贵的。
纵观现在的员额法官,基本都是从一个普通书记员做起,当年没有个三五年,成不了助审员,审判员更久。因此,法官助理还真应该“耐得住性子”,克服焦躁情绪,多向法官学习,向多个法官学习。把心沉下,迟早会走向成熟。在此期间,可以尽量从较枯燥的工作中去发现有意义和有意思的地方。如何做,也有两点建议:
多思考和总结。思考总结以后要勤写调研文章。法官助理遴选和院内竞岗都要求调研成果,法官助理在这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靠近案例,且年轻思维活跃,此时不多储备一些更待何时?一个案件结束了,可能是案结事了,但有些案件的意义并不止于本身,应当做个有心人,让审理过程成为挑拣案例的过程。
从每个案件中感知社会,丰富阅历。比如分家析产中,了解了解什么是分关,什么是哥东弟西;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蛛网膜下腔出血构成几级伤残,脾切除构成七级还是八级,案件办多了,自己基本也就成为半个医学生了;再如在办理理财合同纠纷时,如何掌握一些理财的秘诀,如何识别哪些是坑。这些东西了解了解也是蛮有意思的。
如今,像雾、像雨、又像风的法官助理随着职业制度的日渐清晰明了,或许更重要的是自我认知和心性的提升,是面对“成为法官”的不确定性时,答好“对自己有无要求”“能不能坚守初心”这两个问题,对此的不同的答案决定了我们将去向何方。
以上种种,多为赘言,愿可对大家拂去迷雾、沉下心去参与乡土司法、解锁专业密码有些许帮助,希望大家在“法官助理”这个角色定位上,早些如日如月如星辰,明确方向,绽放光芒。
来源:锡山法院
编辑:赵伟
审核:李思红
BREAK A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