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发生在当地某精神康复医院的暴力事件作出判决。
该事件涉及10名医护人员,他们因对一名不配合治疗且大声骂人的患者刘某实施殴打,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禁止五年内从事医疗卫生服务职业。
经调查,患者刘某在医院治疗期间因不配合治疗并大声骂人,护士马某朝在对其进行约束时被踢,随后马某朝与其他9名医护人员对刘某实施了两次殴打,导致刘某身体多处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这些医护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因此依法从严判处并适用职业禁止。此案件引发了社会对医疗职业道德的广泛关注,强调医护人员应以患者健康为首要职责,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职业操守。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视情节轻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惩处:
造成一般伤害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死亡的,刑罚更为严厉。而针对负有看护职责人员虐待被看护者的行为,法律亦明确规定,情节恶劣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些条款,为维护社会秩序与弱势群体权益构筑起坚实的法律屏障。
司法审判机关经严谨审理认定,马某朝等10人先后两次对患者实施暴力行为,致其身体严重损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作为白衣天使的医护人员,本应秉持“救死扶伤”的职业操守,却将暴力施加于患病无助的精神障碍患者,不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更在社会层面引发强烈震动。
来源: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医学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