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沈阳市献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切实保障献血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 条第二款规定“献血达三十次以上的献血者,除享受前项优 待外,免交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和第四款规定“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的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除享受前三项优待外,给予指定项目免费体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现已就相应献血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医疗优待政策发布了通知。
一、有相关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事宜
献血达三十次以上的献血者,凭“沈阳市无偿献血者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可在沈阳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享受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的优待(市属政府举办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的医疗机构名单见后,各区属政府举办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的医疗机构名单请具体咨询各区卫健局)。
二、有关免费体检事宜
在我市申报并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的献血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在成功办理“荣誉卡”(实体卡)后,由沈阳中心血站负责将持卡者按办理顺序依次分组,并将持卡者所分派的免费体检医疗机构信息发送给本人;请持卡者依照信息的指引在指定时间周期和指定时间范围内联系对应的体检机构进行咨询预约,体检时需出示“荣誉卡”(实体卡)和身份证,按照医疗机构预先设定的体检流程相关要求进行。持卡者每两年可体检一次,对应的体检医疗机构每两年依次变更。因各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流程和要求不同,可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参与体检(沈阳市免费体检医疗机构名单和体检项目见后)。
注:具体信息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沈阳中心血站”公众号“献血关爱”栏目“荣誉卡办理要求”版块。
沈阳市免费体检医疗机构名单和体检项目
一、市属医疗机构名单
二、体检项目
根据《沈阳市献血条例》及相关卫生健康标准,确定免费体检项目,包括:
(1)一般常规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外、眼、耳鼻喉科;
(2)血常规:筛查感染,血液系统疾病等;
(3)肝功六项:肝功能的主要指标;
(4)骨密度:判断有无骨质疏松;
(5)肝胆脾胰彩超:筛查肝胆脾胰相关疾病;
(6)双肾彩超:双肾结构及形态是否正常;
(7)甲状腺彩超:有无甲状腺结节、肿大;
(8)胸部正侧位片:有无肺炎等。
来源:沈阳中心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