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4月26日,首届中国政法大学民行刑一体化创新发展论坛暨星来涉企民行刑交叉业务发展年度论坛在京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与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学界及律师代表五十余人与会。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艳红,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创始合伙人程晓璐先后致辞,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志远主持开幕式。   

姜伟指出,当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数字化转型进程加速,商事活动中的权利争议呈现复杂性特征。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交叉问题日益突出。这些既是企业的法律风险,也是司法实践的诉讼难题。他从法官三大诉讼一体化思维的角度出发,讨论了上述问题的一体化研究和系统性解决。第一,差异化审理与三合一审理各有利弊。差异化审理,有利于统一正确适用法治。三合一审理如何实现不同诉讼裁判思维的兼容,是当前司法裁判领域的一个问题。第二,法官审理民行刑交叉的案件,应该融合三大诉讼的裁判思维。法官需要从各个角度分析,在刑事审判中注重民商事法律的运用,在民事审判中注重刑法上的思考。法官需要观察分析案情,并依法合理解决,不能以案件诉讼的性质割裂诉讼案件内部案情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第三,一体化思维应是新时代法官的基本素养。目前,我国探索三合一审理的模式,一般是将具有不同审判背景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一个案件。将不同背景的法官组合成一个合议庭,不如将法官个人的三大诉讼知识融合,从差异化审理转向多角度一体化思维。   

徐景和从三个方面探讨了在药品监管领域如何综合运用一体化思维实现民行刑协同推进、高效衔接,加快推进中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的跨越。第一,从概念界定到理念提升。我国以往对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进行概念区分时,采用的是内涵和外延的传统定义方法,难以达到尽善尽美。第二,从静态法学到动态法治。社会运行是快速旋转的车轮,民法像轮胎,构建社会第一秩序。行政法和刑法像轮辐,构建社会第二秩序。哲学家讲,“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行业律师和各个部门都需要进行更多的沟通与交流。第三,从质量监管到安全治理。中国已经从仿制药为主进入创新药引领的时代。深化药品安全治理,应当将民事手段、行政手段、刑事手段统筹安排,将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一体推进。综合施治、协同治理才是最佳选择。   

刘艳红指出,民行刑一体化是案件认定的实际需要,无论是在实体案件的认定方面,还是在程序的衔接方面,乃至相关的保障机制方面,都需要研究。在轻罪治理时代,民行刑一体化的研究尤其有着重要价值。同时,这次民行刑一体化建设的合作,对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加强学科建设以及推动理论和实践的交叉融合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程晓璐对于未来的展望,提出了三个期待:第一是打造学术与实务的旋转门,加强学术圈与实务圈的交流,联合培养涉企民行刑交叉领域复合型法律人才;第二是打造问题导向的解决方案库;第三是勇当法治改革的探路先锋,未来不仅要研究国内问题,还要聚焦涉外的民行刑交叉难题。

会议期间,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星来民行刑一体化科学研究基地揭牌仪式举行。程晓璐被聘为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李怀胜被聘为联合主任,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珺被聘为执行主任。

民行刑创新发展的基础理论

本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王立梅担任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晓东,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解志勇进行主旨演讲。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点评。

赵旭东以《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民商事权益的保护》为题,表达了对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的观点。高景峰以《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的行刑衔接有关问题》为题,在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下,谈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问题。王晓东以《民行刑一体化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为题,从历史、现实和未来三个维度对民行刑一体化进行了讨论。解志勇以《国家治理体系中民行刑的理想疆域和边界》为题,对于民行刑一体化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樊崇义强调了三个重要的基础理论,分别是程序正义理论、证据裁判原则、人权保障理论。樊崇义认为,我国目前司法实践存在“重人权轻财权”的情况。当前司法实践中涉案财物处置混乱的现状必须加以纠正。第一,建立以证据为核心的办案体系,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制度体系。辩护律师也要建立以证据为核心的辩护体系,审判机关也要建立以证据为中心的审判体系。第二,将“三个善于”作为辩护手段、起诉手段和法律适用手段。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难点中把握界限关系,把握民事、行政、刑事三大法律关系;善于从发生的事件上把握法律本质、诉讼的人本主义、人文关怀,即法律的温度;善于从天理、法理、情理中把握和判断,从而得出公平正义的结论。

食药环知领域的一体化法律治理

本议题由李怀胜担任主持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春雷,程晓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分别发言。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唯宁,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炳旭进行与谈。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黄永维点评。

李春雷以《综合交叉视角下民行刑法律规范+技术规范一体化探析》为题,发表了对于民行刑一体化的观点。程晓璐结合自己代理过的案件,以《商业秘密民行刑三合一综合保护的困境及出路》为题,指出了单位维权的种种困境,并给出了商业秘密民行刑三合一综合保护的出路。于文轩以《生态环境司法专门化中的“三审合一”模式》为题,从环境法的视角探讨环境司法领域的“三审合一”以及与之相关的生态环境司法的专门化,并从生态环境法治的角度给出了进一步推进“三审合一”的建议。王唯宁表示,刑事案件不仅仅是辩护的问题。法律人要通过多种程序综合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一是要综合审查整个案件可能涉及的刑事、民事、行政问题,而不是单独割断;二是要变,根据事实、风险、程序进展等灵活应变。张炳旭结合实务经验谈到了“三审合一”在实务中的应用程度以及实践中面临的困境。他认为,未来的“三审合一”发展过程中,审理程序的统一可能也是一个制度改进方向。

数字经济的民行刑一体化法律治理

本议题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卫跃宁担任主持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华伟,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犯罪学研究所副所长印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谢澍进行发言。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证券业务中心主任王营以及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公司业务中心主任杜佳虹进行与谈。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谢鹏程点评。

李华伟以《数字时代民行刑一体化的基层检察实践——以流量劫持治理为切入点》为题,介绍东城区检察院在数字治理中探索民行刑协同路径以及在电信诈骗、数据安全犯罪等案件办理中贯彻民行刑协同治理的思路。印波以《贷款犯罪的穿透式认定》为题,发表了自己对于民行刑一体化的看法。谢澍以《数字经济时代的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为题,从三方面阐释观点。他认为,律师在检察一体化履职过程中应当发挥纠错功能,发现并指出民事、行政、刑事证据标准的差异,提出反向信息和证据。   

王营与谈的话题是《关于证券民行刑司法实践中关于重大性认定的差异性思考》。杜佳虹从民行刑交叉案件治理与流量劫持法律规制的困境两方面进行与谈。   

谢鹏程认为,民行刑一体化实质上是思维、知识和能力的一体化,而不是部门法的一体化;从诸法合体到法律分类再到民行刑一体化的发展过程,是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而不是回归。

内容来源 |《法治日报》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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