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州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全程指导下,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高效执结两起涉行政机关执行案件,共执行到位款项817250元,通过“巡察+执行”深度融合,推动政府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为诚信政府建设与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注入强劲动能。
巡察引领,联动攻坚破僵局
申请执行人泰州市某纺织公司与泰州市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法院判决泰州市某镇人民政府赔偿泰州市某纺织公司3554788.8元。申请执行人周某等5人与泰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法院判决泰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赔偿周某因强制拆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610802.7元。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两案申请执行人2024年向医药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
案件执行初期,面对行政机关预算周期长、资金管理规范的实际情况,医药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改变传统执行模式:一方面通过“执行督促+惩戒告知”,向被执行人行政机关详细阐明“政府守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持续关注执行案款纳入财政预算的审批进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预算编制、申报、审批等环节有序推进。
2025年3月,2025年财政预算通过审批,医药高新区法院执行局随即督促两基层人民政府积极向财政支取该款项。2025年4月,泰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高新区法院,高新区法院执行局主动向巡察组汇报两案执行进展,泰州市委第六巡察组主动靠前,将涉政府执行工作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巡察组联合法院执行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多次带队前往行政机关开展现场督促,通过座谈交流、政策解读等方式,向政府工作人员阐明“政府带头履行裁判义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
“在巡察组和法院的指导下,我们认识到依法履行裁判既是政府的法治义务,更是维护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举。”某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专项工作组的上门督促和专业指导,为款项履行提供了清晰路径。后在巡察组指导下,申请执行人泰州市某纺织公司与泰州市某镇人民政府达成分期履行和解方案。泰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表示会一次性履行全部义务。
全程督导,阳光执行提质效
2025年4月29日,泰州市某纺织公司案首笔案款及周某等5人一案全部案款合计817250元汇入法院执行账户。案款到账当日,医药高新区法院即启动案款发放流程。在巡察组指导下,法院执行局创新“一案双查”模式,既查执行进度,又查履职规范,仅用20个工作日执结两案。某涉事企业负责人感慨:“看到政府主动履约、法院严格监督,我们对本地营商环境更有信心了!”
长效护航,协同治理树标杆
此次案件的成功执结,是“巡察监督+司法执行”协同发力的生动实践。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对涉府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程留痕”,同时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正向激励清单,推动形成“政府守信践诺、司法公正护航”的良性循环,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供稿|夏誉峰
编辑|周文俊
校对|王 萌
审核|郭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