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持续深化拓展“争优争先争效 评庭评案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南平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拓展百案评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4月27日,松溪县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许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诈骗罪一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由浦城县检察院、政和县检察院和松溪县检察院业务骨干组成评议组参与评议。

案情介绍:被告人许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长期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他人信用卡刷卡套现,金额达100万余元;同时还以给予奖励金、免除手续费为由诈骗14名被害人的信用卡套现资金,金额达4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人紧密围绕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讯问,针对争议焦点进行深入剖析,有效地掌控了庭审的整体进程和节奏。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对被告人做了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希望被告人从此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告诫其要遵守基本的道德标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要再在贪欲的支配下疯狂试探法律的底线。

庭审结束后,以座谈交流形式对公诉人庭审表现进行复盘和评议,听庭评议人员从讯问、证据出示、质证答辩、文书制作等方面对本次庭审进行复盘和总结。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

松溪县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持续加强对公诉人业务能力的培养,真正做到指控犯罪有力度、释法说理有深度、公诉意见有温度,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供稿|吴爱玲

核稿|王敏

审批|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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