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海南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儋州市融媒体中心供图
人民网儋州4月29日电 近日,《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儋州市设区以来出台的首部关于立法程序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儋州地方立法工作迈入更加规范、系统、高效的新阶段。
《条例》共六章五十九条,分别对立法计划、法规起草、审议与通过、公布与备案、立法后评估等内容作出全面规定,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机构在立法中的主导职责,同时细化了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多方主体在立法活动中的具体职责与参与方式。
《条例》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通过建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制度和立法听证机制,拓宽群众有序参与渠道,推动公众意见、基层诉求和专业建议充分融入立法过程,提升法规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同时,《条例》还对法规实施后的评估与修改程序作出规定,构建起“制定—实施—反馈—修订”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地方性法规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切实增强法规的生命力与执行力。
《条例》明确,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开展地方立法的根本政治原则。全过程依法履行程序、强化审查把关和统筹协调,确保法规的政治性、时代性与实践性高度统一,为依法治市提供制度支撑和保障。
在4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玮表示,《条例》的出台,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的具体体现,对于规范地方立法程序、提升立法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自2023年10月1日儋州市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已先后制定出台《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定》和本次《条例》。接下来,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推进《东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定》《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个人住房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等重点法规的调研和审议,为儋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毛雷、刘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