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以前每次看病都要花费很多钱,经济压力很大。办理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后,去医院看病报销的金额变多了,大大减轻了我的经济压力。”李先生是低保户,患有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需长期在医院门诊用药治疗,沉重的医疗费用曾让他不堪重负。

北海市海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在了解到李先生的病情和医疗费用情况后,主动向他宣传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结算政策,并耐心指导他申请了恶性肿瘤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服务,让他及时享受到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保障。

“我今年进行门诊慢性病结算8次,本来需要花费医疗费12.25万元,但是有了医保政策的帮助,综合报销了12.18万元,基本不用自己掏钱。”李先生说。

海城区扎实推进医保服务改革目标任务,聚焦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需求,积极落实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保障政策,将38种特殊慢性病列入门诊报销,困难群众只需按照人员身份每年缴纳0至228元不等的费用购买医疗保险,便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大大提升了门诊保障水平,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海城区对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需长期服用药物维持治疗的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给予门诊医疗救助,确保困难群众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让困难群众真正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医保改革的目标就是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我们紧扣群众看病的痛点、难点问题,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加大医疗保障力度,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就医更有保障。”海城区医保部门负责人说。

海城区摸底排查困难群体底数,通过精准识别困难群体、主动上门宣传政策等举措,做到早发现、早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都能及时享受政策福利,让医保改革的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今年以来,海城区参保群众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报销16094人次,医疗总费用1461.36万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报销1105.80万元。(劳文静 秦祎丹)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