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安市高度重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按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工作要求,以数据赋能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数据工作组典型经验入选国家医保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典型案例。3月20日,泰安市举办了2025年首次医保数据定向发布会议,通过市县联动的方式,详细发布了2024年度全市医保基金运行、DIP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数据监测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情况,积极向定点医疗机构“亮家底”。


实行动态管理,扩大代表范围

规范泰安市医保数据工作组建设,在自愿申报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建医疗机构代表成员库,共计271人。医疗机构代表成员库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调整名单。年初,医保部门从成员库中随机抽取定点医疗机构代表进入医保数据工作组,工作组中定点医疗机构代表任期一年,切实提高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优化成员组成,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要求,组建2025年泰安市医保数据工作组,共计31人,其中医保部门17人、医疗机构14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DIP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日常联系、数据分析、运行通报、政策优化、会议培训等工作。累计召开全市医保数据工作组全体人员会议4次,通过工作组成员“面对面”分析数据指标、“点对点”破解疑难问题,驱动医保服务提质增效。

把握核心关键,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泰安市医保数据工作组医保数据公开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规范数据公开目录和公布形式,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将数据公开工作辐射到县市区、功能区,市级医保部门定向发布全市医保数据简报,各县市区、功能区医保部门根据市级发布的医保数据简报,对本辖区医疗机构进行全量通报,确保医保数据分析全面、深入、细致,实现医保数据“应公开尽公开”。

坚持常态常效,精准监测通报

建立基于DIP运行监测的违规行为通报机制,通过月告知、季公布、年通报的方式,及时、全面、准确通报总额预算、DIP运行监测、医保基金结算清单上传和月度预算分值执行进度等数据信息。定期召开定点医疗机构DIP运行分析会议,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实现医保与医疗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强化信息支撑,提升公开质效

强化信息化支撑,搭建DIP大数据公示系统、清单质控系统等平台,并实现与省医保信息平台数据对接,DIP费用审核、费用结算、拨付工作线上开展。建立对违规行为的预警发现机制,部署医保智能数据服务系统和医保智能运行决策系统,医保数据指标的统计、分析、治理工作线上生成,有效提高医保部门的管理水平。下一步,泰安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局工作要求,抓紧抓实数据分析,指导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在强化学习上走在前、在深查细究上见真章、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定期向定点医疗机构“亮家底”,为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泰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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