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欧阳易佳
粮食事关国计民生,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业用水事关14亿人的粮食安全。
“2023年我国农业用水占全社会用水总量的62.2%,是节水最大潜力所在。”日前,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旺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表示,目前我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80,与发达国家已达0.7以上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水平有一定差距。
农业是用水大户,节水潜力巨大。近日,水利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构建节水制度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我国的节水政策法规标准更加完善,管理效能显著增强,全国用水总量严格控制,万元(人民币,下同)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5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
如何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农业用水方式深层次变革?张旺认为,应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通过灵活的机制、利益的激励,帮助农民树立节水增收双重目标,引导群众主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减少耗水大、效益低的种植方式和农作物,发展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实现水价虽提但负担不增、用水减少但效益增加,保障农民在合理高效用水的情况下用得起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奖补资金,对农民定额内用水成本给予补贴,重点补贴种粮农民,确保总体不增加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的水费支出。”张旺说,“另一方面,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用水户给予奖励,鼓励用水户节水,促进合理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意见》明确,要加快完善农业节水增效制度政策,建立健全科学灌溉制度体系、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农业水价政策体系、节水市场制度体系、节水技术及服务体系。
“要深化水价改革与用水权改革,让节水有利可图。”张旺表示,各地应根据水资源和经济条件实际,让农业水价原则上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承受能力强、水资源短缺地区可以提高到完全成本水价。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用水年际变化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用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地区可实行丰枯季节水价。
“在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动态调整农业水价,合理反映供水成本和水资源稀缺程度。”中国水利学会正高级工程师李贵宝补充,还应引导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健全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精准补贴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的提价部分。实施规模化经营,调动农业用水大户节水积极性、主动性,采取多种形式给予节水的用水户奖励。(实习生胡育文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