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内斯特·勒南,
19世纪法国哲学家、历史学家和宗教学家
该文是欧内斯特·勒南(Ernest Renan)于1882年3月11日在索邦大学发表的演讲。参见 “Qu'est-ce qu'une nation?,” Oeuvres Complètes (Paris, 1947-61), vol.I, pp. 887-907. 此前更早的译本,详见A. Zimmern (ed.), Modern Political Doctrines(London, 1939), pp. 186-205.
现在,我要和大家一起解析一个虽然很清晰,但最易误解的概念。请仔细思考,在中国、埃及或古巴比伦尼亚发现的大规模人类遗迹,希伯来人和阿拉伯人的部落,就像雅典或斯巴达一样的城邦,加洛林帝国统治下的各领地;像以色列人和帕西人(Parsees)那样,不以国家的方式(patrie)仅靠宗教纽带维系;法国、英国和大多数的现代欧洲主权国家;瑞士或美国这样的联邦国家,日耳曼民族或斯拉夫民族这样不同分支建立起以种族或语言为纽带的国家。这些群体都存在,或者曾存在过,将其中任何一个与其他群体混为一谈,将会导致荒谬的后果。大众通常认为,法国大革命时期,斯巴达和罗马等独立城邦的制度可能同样适用于我们现在拥有3000万或4000万大国。如今,有一个严重的错误已经发生:将种族与国家的概念混淆,将真正存在民族的类似主权归属于种族,更确切地说是语言群体。
现在,我想试图将这些难题更精确一些,争论开始时,只要词义上失之毫厘,结果就会谬以千里。我在此将做一些类似活体解剖的细节分析;像尸检一样对待鲜活的现在,保持冷静和公正的态度。
一
自罗马帝国衰亡以来,或者更确切地说,自查理曼帝国解体后,众所周知,西欧分裂成数个国家。在其中某些时期,一些国家试图对其他国家实施霸权,但却从没有长久。此后,再难有后人做到,如查尔斯五世、路易十四和拿破仑一世都未曾做到。如今,再建立一个新罗马帝国或者新加洛林帝国已很难实现。现在欧洲已经分裂,任何想要统一其他国家的野心国家,都会导致前者的联合对抗,将后者驱逐回自己的领地边界中。因之建立起一种长远的平衡。未来的数个世纪内,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法、英、德和俄等都将是独立的国家,虽然这些在欧洲棋盘上重要棋子的影响力和大小永远不会一致,且不可能完全地混为一谈。
由此来看,国家是近数百年出现的新概念。古代并没有这个概念,埃及、中国和古代迦勒底绝非现在意义上的国家。这些是由天子或者太阳之子以宗教方式统治的群体。无论是埃及抑或中国,都没有真正的公民。古典时期,存在共和国、地方王国、联盟国家和帝国这些国体,但很难被认为是现在国家的概念。虽然诸如雅典、斯巴达、提尔(Tyre)和西顿这些区域中心有民众拥护的政体,但终归只是领土狭小的城邦国家。被罗马帝国统治之前,高卢、西班牙和意大利只能算是部落群体的集合,虽然它们经常联盟,但没有中央政府和王朝的统治。亚述帝国、波斯帝国和亚历山大大帝国同样不是国家。亚述从没有国家主义者,波斯帝国仅为一个庞大的封建结构,同样没有任何国家将历史起源追溯到亚历山大大帝的东征建立起的帝国,尽管亚历山大深深影响到整个人类文明史。
罗马帝国与现在意义上的国家比较接近。虽然起初罗马人的统治比较残酷,但很快因结束多年战争惠及民众,因之被后者所接受。罗马帝国是一个庞大的地方联盟,成为秩序、和平与文明的代名词。帝国末期,道德高尚的哲人、开明的主教和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都将罗马作为祖国,以自己罗马公民的身份为荣,并以此共同抵御蛮族入侵。但这个比当今法国领土大12倍的国家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帝国东西部的分裂不可避免,公元3世纪,在高卢重建帝国也没有成功。事实上,正是日耳曼人的入侵将此后国家存在的基础原则引入世界。
从公元5世纪的大规模入侵到公元10世纪的诺曼底征服,日耳曼民族究竟取得何种成就?他们在种族血统方面几乎没有改变,但以日耳曼命名的古罗马帝国大片领土,并建立起朝代和军事贵族制度。这就是法国、勃艮第和伦巴第以及后来诺曼底的起源。法兰克帝国南征北战迅速崛起,很快重新统一西方。但9世纪,法兰克王国再度分裂成数个小国。如我们今天所见,凡尔登分裂后, 法、德、英、意大利和西班牙通过数次战争和兴亡,最终形成当今国家的疆界。
事实上,是什么形成如今不同国家的政体呢?是国家内部民族的融合。在上文提及国家中,在土耳其难以找到任何类似的民族,现今,土耳其人、斯拉夫人、希腊人、亚美尼亚人、阿拉伯人、叙利亚人和库尔德人仍如当初民族独立时一般,彼此并不认同。关键因素有二:首先,日耳曼人与希腊和拉丁民族的长期接触后皈依基督教。当征服者或被征服者信奉同一宗教,换言之,当征服者信仰被征服者的宗教时,土耳其式(即人类宗教信仰方面的绝对区别)的民族存在方式便不复存在。其次,征服者已经不再使用自己原来的语言,克洛维斯(Clovis)、亚拉里克(Alaric)、冈德巴尔德(Gundebald)、阿尔博因(Alboin)和罗兰(Roland)的后代已开始说罗马人的语言。其中一个原因,即法兰克人、勃艮第人、哥特人、伦巴第人和诺曼人这些征服民族很少娶同族的妇女。数代人以来,虽然这些民族的首领只与日耳曼民族女子联姻,但他们的妾室多是拉丁民族女人,就像是他们后代的奶妈;整个部落的男子均娶拉丁女子。这意味着,自法兰克人与哥特人在罗马帝国的领地上建立自己国家始,便不再说法兰克语和哥特语。
但英格兰并非如此,入侵的撒克逊人给英格兰人带来妇女;另外,凯尔特人逃亡,加之,拉丁语不再或者说从未是英格兰的主导语言。若公元5世纪的高卢人普遍使用古法语的话,那么克洛维斯和他的国民便不会舍弃古法语而使用德语。
关键是虽然德国侵略者行径极其野蛮,但他们的政体模式影响到之前数百年其他国家的政体运行。法国境内只有少数法兰克人,但法兰克仍是这个国家的名称。公元10世纪,《传奇赞诗》(chansons de geste)中将法国境内的所有民众都称为法国人,这充分反映出当时完美的时代精神。大主教格里高利认为,法国由不同民族组成的观点显而易见,但休·卡彭(Hugh Capet)之后的法国哲人和学者并不认同。贵族和农奴之间矛盾尖锐,但绝非是任何意义上的种族差异;而是勇气、文化和教育这些世代相传的特性;而这些差异源于一场入侵。早在公元13世纪,贵族制便随蛮族入侵而来,根据此制度,这些贵族们南征北战以换取国王授予的爵位,作为他们每个人的殊勋。诺曼底征服后同样如此。仅一两代人之后,这些征服者与其他民族已基本一样。但他们的影响并未因此减弱,他们带来此前从未拥有的贵族制、军事强度和爱国之心。
我甚至认为,忘记历史错误是构建国家的一个关键因素,这是为何历史研究的进步往往会影响到民族性原则。事实上,历史研究往往会重提过去源于政体初建时的暴力事件,即便政体对未来历史发展有益。统一通常通过暴动残忍的手段完成,如法国北部和南部(Midi)的统一便是经过近百年的大屠杀和恐怖统治实现的。恕我直言,法国君主制是有史以来的完美国体,以国王为尊统一整个国家,但太过谨慎地审视历史摧毁了自己的权威。曾经建国史反而被选择性忘记,只有人文学者才会关注到国家之前的价值和成就。
相较之下,西欧的一些优异的基本法则逐步为人所知。如今很多国家已再难取得法国国王以暴政和仁政取得令人钦佩的成就。在圣斯蒂芬的统治(Crown of Saint Stephen)下,马加里亚人(Magyars)和斯拉夫人在近800年内仍然各自为政。哈布斯堡王朝没有强制治下各民族融合,因此它们各自独立,甚至互相对立仇恨。例如,在波西米亚,捷克人与德意志人互不相容,如杯中水油一样层次分明。土耳其以宗教区别民族的政策产生严重后果:导致东方的衰落。若以萨伦尼卡(Salonika)和斯麦纳(Smyrna)为例,这些城市的五六个城区均有独立的历史记忆,几乎没有共同之处。然而,国家形成的本质是于遗忘的过程中创造更多共同的历史。法国公民难以说明自己究竟源于勃艮第人,艾伦人(Alan),泰法尔人(Taifale),抑或西哥特人,但他们必须遗忘圣巴托洛缪(Saint Bartholomew)大屠杀和公元13世纪的法国南部大屠杀。在法国,只有不足十个家族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血缘源于何处,但这些证据并不充分,数百年的联姻和相处早已将家族的边界模糊。
因此,现代国家的诞生源于一系列历史事件的发生。有的国家由一个王朝完成统一,如法国;有的国家是地方联合组成国家,如荷兰、瑞士和比利时;有的国家是民众普遍认同感取代封建王朝反复无常的统治,如意大利和德意志;这些历史事件有着深刻且出其不意的内在原则。因此,现今的状况是意大利战败后很快统一,而土耳其则在胜利中衰亡。于意大利而言,失败是成功之母;于土耳其而言,每次胜利都蕴含着更大的衰败,其原因是意大利是一个国家,而土耳其小亚细亚以外的国土并不算是国家。通过法国大革命,法兰西可以宣称它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若其他国家如法炮制,我们应为此高兴。因为我们找到国家的本质,但何谓国家的概念?为何荷兰可以称为国家,但汉诺威和帕尔马大公国就不能称为国家呢?当法国建国的本质不复存在时,为何还能以国家的形式继续存在呢?为何瑞士境内拥有三种语言、两种宗教和三四个种族的仍是一个国家,而同样情况的托斯卡纳(Tuscany)却不是?为何奥地利是地方邦而非国家?国家原则与种族原则有何不同?这些问题值得深思。但世事并非只有一个运行规则,需要深入思考后,透过复杂的表象看本质,以解除疑惑。
二
某些政治理论学者认为,国家本质是王朝更迭,它始于前期成功的征服,先被人民接受,后为大部分人民所遗忘。据上述学者观点,若王朝始于战争、联姻或者盟约形成的各地方的联合,那么也会因王朝灭亡而终止。可以确定的是,多数现代国家起源于封建王朝贵族对土地的统治盟约,形成以前者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1789年的法国边境并非天然形成的,也不是战争扩张。除据《凡尔登协定》规定法国占有的狭长区域外,其他的国土区域是卡彭王朝在战争中扩张所得。当时,人民既无所谓天然疆界的概念,也没有国家主权和地方权力意识。英格兰、爱尔兰和苏格兰的联合即是王朝统一的结果。意大利之所以很晚才形成国家,是因为本世纪之前,众多王朝统治者从未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奇怪的是,最后是萨沃王朝(the house of Savoy)以意大利之外,鲜为人知的撒丁岛起家,实现意大利的统一。即使是以强力手段建国的荷兰,仍与奥兰治王朝联姻,当姻亲关系破坏时,国家也会面临困境。
然而,这样的规则绝对适用于任何国家吗?毫无疑问,事实并非如此。瑞士和美国即采取联邦制,随后不断地并入加盟州,并非以王朝更迭为基础。我不会以此为基础来讨论法国未来的走向,因为要准确地预测,我需要有预知未来的能力。简单来说,过去伟大的法国是法国王室创造的,但王朝更迭后,这个国家仍会屹立不倒。此外,18世纪已将一切改变。经过数百年的自我怀疑,人类开始重拾古代精神,寻求自我尊重和民主权利。“国家”(patrie)和“公民”两词已经回复到最初的含义。到此为止,史上迄今为止最大胆的分析已经完成。若将之比作外科手术的话,相当于将心脑等关键器官去除后,重塑身体。
因此,可以确定的是一个国家可以没有王朝更迭存在,即便是王朝统一的国家在王朝灭亡后仍会存在,也不会因王朝灭亡而消亡。若旧王朝的君主权力已不再维系国家统一,君主与国家就需分离。那么衡量国家权力的标准是什么?哪些等同于国家权力?哪些具体史实可证明国家权力的存在?
某些学者自信地指出国家源于种族。一些学者指出,封建制度、君主联姻和外交协定等人为因素都促使国家的分裂,是国家衰亡的表象。国家的基础是稳定的种族,由权力和合法性构成。若按笔者所述观点,德国有权将四散各处的日耳曼整体政体集合起来,即便这些政体已无联合的需求和必要。德国政体对地方的控制比居民自主权力强。于是德意志产生君权神授的政体,以民族原则取代国家原则。但这是个谬误,若以此观为主导四处攻伐,欧洲文明将不复存在。相较之下,激进的种族主义是狭隘且危险的,国家的基础原则应是公正和守法。
我认为,在原始部落和古代城邦中,种族不可或缺。部落和城邦更像是家族的延伸。在斯巴达和雅典,所有公民都有或亲或疏的亲戚关系。班尼以色列部族(Beni-Israelites)如此,阿拉伯部落同样如此,但罗马帝国与此完全不同。罗马帝国以战争发迹,后来则以广授公民权的方式建立起公民的共同利益,但帝国内各省份的区别很大。这说明种族主义并不适用于罗马。基督教的普世性和绝对性使其以宗教取代罗马公民的种族之分。当基督教成为帝国国教后,帝国的世俗统治与基督教的宗教秩序之下,数百年内,罗马公民的种族之分不再是帝国政治事务的重要部分。
尽管如此,蛮族侵略还是促进了帝国的向心力。蛮族入侵所建立的国家与他们的种族无关,国家的疆域是由入侵者的力量和他们临时起意的想法决定的。他们丝毫不会考虑被征服者的种族。查理曼大帝独树一帜,将多元化的种族统一为帝国,签订《凡尔登协定》时,统治者丝毫不会考虑根据协定划分的两国界线东西两边民众的种族。中世纪时期,疆域的划定同样没有考虑种族的差异。卡彭王朝推行的政策促使古代高卢地区统一为今法国,那是因为这些地区和民族本身就有结盟的倾向。德菲内(Dauphiné)、布雷斯(Bresse)、普罗旺斯和弗朗什-孔德(Franche-Comté)地区的民族已不再记得他们是否同宗同源。公元2世纪,归属于法国的观念已经取代高卢,如今只有从学术的角度才能重新获知高卢民族的独特性。
因此,在现代国家中,民族其实并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法国境内同时有凯尔特、伊比利亚(Iberic)和日耳曼等民族。德国有日耳曼、凯尔特和斯拉夫等民族。意大利是民族最复杂的国家,境内的高卢人、伊特鲁里亚人、佩拉斯基人(Pelasgians)、希腊人以及其他民族混居,已难寻起源。整个不列颠诸岛屿则是凯尔特人和日耳曼人混居,至于两者种血缘的比例已难确定。
事实上,早已没有单一的民族,将政治分析依赖于民族分离,无异于天方夜谭。如,英、法、意大利等贵族国家均是民族混居最复杂的国家。在此方面,德国会排除在外吗?它是单一日耳曼民族组成的国家吗?恐怕并非如此。过去德国南部居住的是高卢人,易北河(river Elbe)往东主要是斯拉夫人。那么其他号称单一民族的地区,真的只有日耳曼人吗?只有解决上述当务之急的问题,才可避免错误,明晰正确的概念。
关于种族的争论从未中断,因为以语言解析观点的历史学家与以生物学角度解析的人类学家对此的解释完全不同。人类学家认为,对种族的定义,人类学和动物学方面的定义基本相同,即遗传的血统和血缘。然而语言学和历史学方面,种族的含义与生物学的角度并不相同。从历史学和语言学的角度来说,从没有短头人族(brachycephalic)和长头人族(dolichocephalic)这样的词语概念。在创造雅利安语言和生存方式的人类种族中,长头人与短头人同时存在。创造闪米特语言和制度的原始部落同样如此。简言之,人类生物学的起源远早于文化、语言和文明。原始雅利安人、闪米特人和图拉尼亚人生物学角度上并不完全相同。15000年至20000年以前,因历史久远,人类的生物学起源已不可考。毫无疑问,语言学和历史学角度的日耳曼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但从人类学角度而言,日耳曼人算是种族吗?当然不是。日耳曼族的形成是公元前的数百年,但有些观点认为并非是那个时代。此前,日耳曼人与斯拉夫人混居在斯基泰这个大族当中,并未形成自己的种族。英国人则是人类族群中的特例。然而,现在将他们归属盎格鲁-撒克逊种族有些草率,因为他们既非朱利叶斯·凯撒时期的不列颠人,也非亨格斯特(Hengist)时期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又非卡努特(Canute)时期的丹麦人,更不是征服者威廉时期的诺曼人,而是上述时期各种族混居的结果。同样,法国人既非高卢人,也不是法兰克人和勃艮第人,而是法国国王统治之下各民族混居和融合的结果。就血统而言,泽西岛(Jersey)或根西岛(Guernsey)上的居民与海峡对面的诺曼人同源。但公元11世纪,即使是眼光最毒辣的人,也难以分辨英吉利海峡两岸居民有何细微的区别。因为一些琐事,菲利普·奥古斯都(Philip Augustus)并没有征服诺曼底和周边的岛屿。所以经过近700年的分离,两岸不仅形同陌路,而且生活习惯区别很大。因此诚如历史学家所言,种族是一种被建构和被解构的历史概念。于研究人类历史的学者而言,种族缘起的研究是历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政治学角度的研究并不重要。在绘制欧洲地图时,作者出于意识本能,并不会考虑种族的分布,因为现在欧洲的主要国家基本上都是各民族的混居和融合后的结果。
种族诞生之初相当重要,但随着历史发展至今,种族的重要性逐步降低。人类的历史发展与动物的发展完全不同,人类的种族并不意味着一切,然而啮齿类动物和猫科动物在动物分类中相当重要,我们不能随意摸着其他人的头盖骨或者掐着脖子判断他们的种族:“咱们血出一脉,属于同一个种族!”人类除生理学的特征外,还拥有诸如理性、公正、善和美等共性特征。因此,我们需要警惕以种族区分的政治行为,如今我们以此打击对手,未来对手同样会以此手段打击我们。谁敢肯定现在实行种族政策的德国人,未来不会被斯拉夫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斯拉夫人会不会反过来分析萨克森和卢萨蒂亚(Lusatia)地区村庄的名字,寻找威尔茨人或者奥博特人(Obotrites)的踪迹,并要求德国人为奥托斯对他们先祖的屠杀和大规模奴役赔偿?所以,人们应当学会遗忘。
我个人对民族学很有兴趣,因为这是一个鲜为人知的学科,但就自由角度而言,我希望它独立且不受政治影响。像其他学科一样,人种学研究的不断变化促进了学科本身的进步。因此,国家的疆界会随着人种学科变化而变化。爱国主义仅存在于篇幅不定且自相矛盾的论文当中。有人会说爱国者们:“你们弄错了,你们因为自己是凯尔特人而奋斗,但并非如此,你们现在是德国人。”然而,十年后,有人会告知你其实是斯拉夫人。若我们相信科学,我们就不应以此衡量涉及许多利益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若将科学强行作为一种基本原则,它将会导致骇人听闻的犯罪行为(délit)。科学应用在更重要的事情上,即还原事物本质。
刚刚针对种族的研究方法同样适用于语言。语言容易给使用相同语言的人带来对彼此的强烈但不强迫的认同感。如英国与美国、拉丁美洲和西班牙虽然说一样的语言,但均为各自独立的国家。相反,瑞士是由三四个地方州联合的结果,因此国内有三四种语言。显然,人民的自由或者联合的意志远高于语言。尽管瑞士国内同时存在多种语言,但他们统一意志的重要性远高于其他斗争等因素。
值得称道的是法国至今没有强制境内各部分统一语言。难道一个人不能用不同的语言表达拥有同样的情感和思想,或者热爱同样的事物吗?刚才我谈及国际政治过度依赖民族学的缺点,若将之应用于语言比较学上,同样如此。因此,我们应给予这些有趣的研究充分的学术自由,不应将之与其他破坏学术自由事情混淆。语言学的研究被认为是政治的重要部分,是因为使用共同语言是种族的标志之一。但事实上并非完全如此。现在只讲德语的普鲁士人数百年前讲斯拉夫语;威尔士人讲英语;高卢人和西班牙人讲阿尔巴隆加(Alba Longa)的古老方言; 埃及讲阿拉伯语; 还有其他无数的例子。因此追根溯源,使用相同语言的人并不意味着是同一个种族。以古代雅利安或闪米特原始部落为例,这些部落的主人和奴隶使用同一种语言,但两者往往并非同一个种族。因此,比较语言学家很机智地将语言分类出诸如印欧语系、闪米特语系和其他语系,但此分类与人类学的分类并不一致。语言是在历史中形成,但并不会决定语言使用者的血统和种族,而且当涉及到人或部族的生死存亡时,语言的异同并不是影响决定的理由。
若单以语言作为区别的工具,就像过度关注种族的作用一样危险。这会将人束缚或限制在一种特定的民族文化中。若有人为获取与同胞的身份认同而抛弃自己对自由的追求,这会残害人的心灵,是对人类文明的破坏。这让我们必须放弃一个基本原则:被语言、种族和各种文化束缚之前,人类就已拥有理性和道德。在法、德和意大利文化之前,人类已有文化出现。因此文艺复兴之前的伟人,既非法国人,又非意大利人或者德国人。他们全身心投入到古代文明的研习,重现人类原始精神的奥秘。他们取得令人惊叹的辉煌成绩!
宗教同样不是建立现代国家的基础。起初,宗教的作用是凝聚家庭乃其延伸的社会群体。宗教仪式即家庭仪式。雅典宗教的本质是雅典人对雅典宗教本身、雅典城守护神、法律和习俗的崇拜,它不含任何神学信条。简言之,雅典宗教即是对城邦本身的信仰。不信仰宗教的人就不是雅典的公民,雅典宗教基本即对城邦崇拜的同人同性化。阿格劳罗斯(Aglauros)祭坛上的宣誓即等同于宣誓效忠雅典,为城邦(patrie)出生入死。宗教的意义是公民为城邦作战,就像我们对国旗宣誓一样。拒绝信奉宗教即等同于不为城邦作战,相当于宣称自己不是雅典的公民。换言之,此宗教对于非雅典公民而言毫无意义,也不会强迫外邦人改信易帜,雅典的奴隶们并不信仰雅典的宗教。中世纪时期的一些小共和国与古代雅典的制度大致相同。若有人不信奉圣马克,那他就不算是一个合格的威尼斯公民;任何一个善良的阿马尔菲坦(Amalfitan)公民一定将圣安德鲁视为至圣。这些小邦国中,当时的一些合法事件后来被认定为政治迫害或暴政,这等同于我们每天为父亲贺寿或者恭贺新年一样。
亚历山大征服后建立的王国已无斯巴达或者雅典的宗教邦国制度,更遑论罗马帝国。安条克·埃皮法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发动恐怖迫害,强迫东方信奉朱庇特·奥林匹斯(Jupiter Olympus),罗马帝国以恐怖手段维持宗教统治是错误、罪恶和荒谬的。如今,情况非常清楚。不再有人民相信可以此手段维持统一。人们更关注个体本身与信仰自由,完成自己所想所作。不再有国教的概念,一个人可以是法国人、英国人或者德国人,同时也可以是天主教徒、新教徒或者犹太教徒,甚至是无宗教信仰者。宗教信仰成为个人自由的选择,它关系到个人的内心。现今,国家不再以信仰划分为天主教国家或者新教国家。50年前,宗教是比利时建国的重要因素之一,成为国家法庭宣判的重要依据,但如今,宗教已经不再是界定国籍和疆界的方式。
共同利益无疑成为维系人与人之间重要纽带。然而,仅是利益就足以维系一个国家嘛?可能并非如此,共同利益可以促使贸易协议的签订,但国家的成立还有其他内外因素,关税协定下的联盟(Zollverein)并不等同于国家(patrie)。
地理方面,或所谓的自然疆界,毋庸置疑是国界划分的重要因素。历史上国家疆界的划分,地理往往是重要因素之一。很多种族往往逐河流而居,山脉则会阻挡民族的迁徙。历史上,前者多会促进民族迁徙,后者则将民族活动限制在某个区域内。然而,一些政党认为,如地图所示,每个国家有权界定自己的疆界,边界扩展到哪座山和那条自然河,国家人为的疆界划定权真的大于自然地理吗?我认为此观点有些武断,这会使战争和暴动起义合理化。无论是山或者河流真的是国家的自然界限线吗?就目前所见,山脉分割居民,河流促使统一应当无疑。但是,并非所有山脉都是分割国家边境的界限,究竟哪些山脉如此,哪些山脉并不是呢?从比亚里茨(Biarritz)到特若尼亚(Tornea)的地区,没有河口湾比其他标志更合适作为国家之间的边界。若果真如此,卢瓦尔河(Loire)、塞纳河、默兹河(Meuse)、易北河与奥得河(Oder)会像莱茵河成为国家的自然边境,这显然会侵犯人类的基本意志和权利。大众公认某地为战略要地,但世事无绝对,显然,妥协也是常有之事,但我们不能常采用这些中庸之策。否则,任何国家都会携军事之利挑起战争,因之军祸不断。因此,自然土地与种族一样均非国家形成的根本原因。土地是国家的基础,人民据此劳作获取生活资料;人民才是国家的灵魂。人民构成神圣的民族,这是任何其他物质不能取代的。国家的精神原则是历史深刻演进发展的结果,它是以精神凝聚的实体,而非地理形势促成的群体。由上述可知,种族、语言、物质利益、宗教、地理和军事等都不是形成国家的条件,那是构成国家的条件是什么呢?因此,我们需要立刻下结论。
三
国家是灵魂,一种精神核心。其中两种因素是构成灵魂和精神核心的关键,一种源于过去,一种事关未来。前者是人类历史上形成的共同记忆,后者是共同生活、统一与传承历史记忆的永久愿望。各位绅士们,人不能随意做任何事,国家的发展像人一样,是长期发展、奉献和牺牲的结果。因此,祖先崇拜是所有信仰中最有价值之一,因为它们是造就现在的原因。传奇的历史、伟人、荣耀(即真正的荣耀)等皆是建立国家的思想的社会资本。历史上的共同荣誉、过去的共同意志、共同的历史记忆以及未来共同事件的希望,都是凝聚民族的基本条件。当我们付出愈多,遭受痛苦愈多,则会难以割舍。我们会珍惜一砖一瓦亲自修建的房屋,同样也会热爱祖先传承下来的房子。斯巴达人曾有一首歌曲:“我们是你们的曾经;我们也会变作你的现在。”简言之,这首歌体现出对国家的赞美。
迄今为止,分享光荣历史的遗产和遗迹、共同奋斗未来的计划或同甘共苦这些远比设立关税壁垒和以战略划定边界更具价值。尽管有种族与语言的差异,但这些都可以被大众明晰。如前文提及“同甘共苦”,事实上,共苦比同甘更易团结民众。在国家共同的历史记忆中,悲痛远比凯旋更有价值,因为悲痛赋予国民责任感和共同奋斗的动力。
因此,国家的统一是由共患难的历史和共奋斗的共同理想构成。但是,该统一是以过去为前提,之后可以概括为个体对国家的认同,国民凝聚一体的愿望。容我以此比喻,国家存在的意义像是每时每日进行公投,就像个人的存在是对生命的自我认同。我认为,这并非像神授权利那般超自然,也不像所谓的历史权利那样残酷。据上述可知,国家与国王无权对地方说,“你属于我,我拥有你。”据我所知,地方即等同居于此地的居民;只有后者才拥有对当地事务的发言权。因此,国家不能违背国家民众的意愿去吞并或者控制他们的土地、利益和意志。总而言之,国民的意愿是国家统一唯一的合法标准。
我们已经将超自然和神学的概念从政治中抽离。那遗留下的是什么呢?是人、人的欲望和需求。你们可能认为,若政体处在不太开明的统治之下,那么国家长期的分裂将是制度唯一的结果。显然,要明晰这一状况,我们可使用任何的方式和原则剖析。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掩盖于大众的普遍思维当中。人的意志总会改变,那么意志内部不会改变的本性是什么呢?国家不是永恒的存在,国家会经历王朝的更迭,有始有终。欧洲联盟未来可能会取代国家,但不会发生在现在。如今,国家于人民有益甚至必要。国家存在是人民自由的保证,若全世界只有唯一的统治者,唯一的法律,由此,自由也随之消失。
各国通过彼此对立与权利制约,共同参与到人类的文明;在人类的伟大建设中,每个人都参与其中,以实现人类至高的共同理想。若孤立发展,每个国家的缺点均会被放大。我常常告诫自己,个人缺点放在国家中将不再是缺陷。一个人爱慕虚荣、嫉妒心强、自私自利、易冲动或暴力倾向,那真是令人难以包容。但若将这些不协调的因素放入到人类整体历史中,便不再显眼。可怜的人类已承受多少苦难!未来还将有无数的考验!愿万能主的智慧引导你们,使你们平安无事,成功避免未来道路上的艰苦!
绅士们,我将做一个总结。人不是种族、语言、宗教、河流和山川的奴隶,而是历史上的先贤和善者们创造出支撑国家信念的精神与道德。这要求个人为社会的利益放弃牺牲自己,以证明伟大的国家信念这一合法正当的权益。如果对国家边界有争议,那么最好应该采访当地居民。毫无疑问,他们在此争议上最有发言权。这个建议会被政治家们嘲笑,这些政治家们自认优越且自我陶醉,他们以看似崇高的原则来俯视考察我们的俗务:“这太天真了!看在上帝的份上,多关注一下底层的百姓吧!这些法国人愚蠢且卑鄙的想法,他们企图用幼稚简单的方式取代外交与战争。”稍等一下,先生们,请超脱统治的历史,忍耐这些强者的不屑。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只要勇于探索,未来一定会有更温和的解决方案。在未来,保持正确的最好方式是承认自己在特定时期的不足和过时。
本文刊于《新史学》(第三十一辑)。译者:殷开辉,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