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春节期间,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中。突然间,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使节日的喜庆气氛被笼罩在不祥的阴云之中。这便是被新疆兵团公安局2001年挂牌督办的农三师49团8连“2.5”特大杀人案。

2001年2月5日20时50分,新疆兵团农三师图木休克垦区公安局接辖区49团派出所报案称:农三师49团8连职工岳强一家3口人被杀,请速派人勘查现场。

接报后,图木休克垦区公安局立刻将情况向农三师公安处报告,处、局领导分别带队赶到案发现场,组成了“2·5”特大杀人案专案组。经访问群众和现场勘查查明:

死者岳强、男、24岁、农三师49团8连职工,经营个体商店;死者鲁琴、女、24岁、岳强之妻、农三师49团8连职工;死者岳俊俊、女、出生3个月零23天,岳强、鲁琴之女。

死者岳强,死于家中商店柜台内地面上,呈俯卧状,右枕部有4处钝器伤,眼部有锐器死后伤,头部有大量血迹和脑浆;死者鲁琴后枕骨有14平方厘米的脑骨皮损伤,钝器伤,双眼眼球被摘除,死于卧室地面上。

床上有颅骨碎片及脑浆和大面积血迹;死者岳俊俊是被棉被捂压窒息死亡于卧室大床上。现场无搏斗痕迹,种种迹象表明死者是在不备的情况下被害的,被害时间应为2月4日晚上23时至24时现场无翻动迹象,金银首饰、现金、支票均未短缺。另外,现场已被死者亲属及众多群众进入,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图木舒克

根据现场分析及调查访问,专案组一致认为:排除图财害命的可能,确定该案为报复杀人,决定侦查方向主要围绕:一是与岳、鲁两家有仇怨的人;二是有情杀可能的人;三民Z分裂、暴力恐B、宗J极端势L报复社会的人这三个方面展开。

专案组以8连作为工作重点,做到户户走到,不放过每个人案发当晚的活动情况和时间,对凡是与岳、鲁两家及亲属有矛盾的人都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排查,对民Z分裂、暴L恐怖等报复社会活动情况也先后派出多个工作组进行调查。一年中,共召开案情分析会数十次,先后派出专案工作组12个,出动警力始终保持8人以上,走访调查群众138人,制作笔录380份,共排查重点嫌疑对象38人,采取和使用了各种侦查措施和手段,但案件仍无突破性进展。

2002年2月,公安处领导多次召开各部门有办案经验的同志参加案情分析会,集思广益,总结经验。刑警支队又重新制定了新的“2·5”特大杀人案侦查工作方案,并于4月派出由刑警支队、国保支队组成的专案组,深入到49团开展工作,进一步对重点人员加强了秘密力量的布控,扩大线索来源。


图木休克

2002年6月10日至7月30日,在新疆兵团公安机关开展的严打整治第三次战役中,农三师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兵团公安局“反盗窃、破大案、追逃犯”的战役部署,针对2001年兵团公安局督办的“2·5”特大杀人案,又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工作计划。图木休克垦区公安局及49团派出所在战役中始终把侦破“2·5”特大杀人案作为工作重点,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获取了重要线索,使“2·5”特大杀人案初现端倪。

2002年7月20日,49团派出所在调查中通过秘密侦察获得重要线索:10连的艾合买提·阿不都热依木与岳强一家三口入被杀有关。局领导立即安排刑警大队会同49团派出所对线索进一步核实。并于当天前往师公安处向处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处领导认真听取汇报后,对案件线索进行了认真分析,当即安排图木休克垦区公安局对“2·5特大杀人案重大犯罪嫌疑人艾合买提·阿不都热衣木进行秘密调查。并适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图木休克垦区公安局于7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艾合买提·阿不都热衣木拘留审查。师公安处领导也及时带领原“2·5”特大杀人案专案组成员赶赴图木休克垦区公安局指挥、协调案件侦破工作。针对“2·5特大杀人案已发生1年半,调查取证工作比较困难,处、局领导连续组织召开专案组会议,制定对策。经过专案组民警与案犯12个小时的斗智斗勇,艾合买提·阿不都热衣木终于供述了在2001年2月杀死岳强一家3口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艾合买提·阿不都热衣木。男,维吾尔族,1974年4月出生。小学文化,居住农三师49团10连,无业,家中有70岁的老母亲。1994年因犯抢劫罪被巴楚县人民法院判刑7年,执行5年,于1999年7月释放回家;1999年12月又因犯盗窃罪被农三师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判刑1年,于2000年12月2日释放回家。案发的前3天。艾合买提·阿不都热衣木去被害人岳强的商店买酒喝,喝了3杯后便到岳强家院子里小便。岳强见后不满与艾发生了争执,艾便产生了杀人报复的念头。

2001年2月4日晚22时许。艾合买提·阿不都热衣木准备了5元钱,以买烟为名去岳强家,走进院子还未进屋,听见屋内有“干杯”的劝酒声,艾见时机不成熟,便返回家中。大约1小时后,艾从床下找出1根撬杠藏在身穿的黑色夹克衫内,第二次去了岳强家。到了岳强家院子里。见灯已熄灭,便推门进了客厅。喊了声“喂”。


撬棍

岳强从卧室走出,问“买啥?”艾答“买烟”。岳强打开商店门,开亮灯。艾在岳强刚进入柜台人口时。紧随其后从怀里拿出撬杠猛击岳强的后脑部。岳强一头栽进了柜台内,趴在地面上。艾准备离去,见岳强动了一下。又上前用撬杠向其后脑部连打两下。见岳不再动了便走出商店。这时被鲁琴看见了,鲁见状想住外跑,艾抓住了鲁琴的手,鲁琴哀求道:“我给你钱,你不要打我”,艾说:“好,你先进房子”,将鲁琴推进卧室。

鲁琴又说“我给你钱”,艾说“我不要钱”,鲁琴挣脱往外跑。被艾用撬杠猛击后脑部,鲁被打得一下子蹲在地上,艾将其放在床上,见鲁琴抓住头发挣开了眼睛,又用撬杠猛击鲁琴后脑数下,鲁琴再也不动了。艾又走进商店,看看岳强是否死了,用手摸岳强的鼻子已无呼吸,确信已死。看见岳强尸体旁有一把匕首,便拿起走进卧室,担心鲁琴日后活过来会认出自己,将鲁琴的眼球挖了出来。用匕首刺了岳强后脑几刀,对岳强的眼部连捅带剜,做完这一切后,猛然发现大床里侧熟睡着一个用小被子包着的婴儿,担心小孩醒来哭闹,会被邻居发现,艾用两床被子压在了婴儿的身上。回到家中,艾将裤子、T恤、鞋子都撕烂扔进屋后果园的垃圾堆里。第三天中午,艾见许多警车停在岳强家门前的公路上,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调查,艾将作案时穿过的外套夹克衫在戈壁滩烧掉。

至此,农三师公安民警艰苦侦查近18个月的这起杀人案终于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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