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维护住宅小区绿化环境,营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生活空间,根据《城市绿化条例》《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禁止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毁绿种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住宅小区公共绿地范围内,以任何名义破坏地表植被、园林绿化树木及擅自圈占场地、绿地种植蔬菜、农作物或放置容器种菜的行为。

二、存在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清理并恢复原状。逾期未整改的,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强制清除。

三、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城市绿化环境。举报电话:0477-8599944。

特此通告。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来源: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

编辑:李 洋

校对:李仙渝

审核:李臻昊 王芳

终审:纪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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