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收到判决书过了上诉期,对方未在履行期付款,是否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答」
不一定。
这是理论上的情况,到了实践中并非如此。
先看法条。
《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为了便于让大多数老百姓能够理解这两条规定,判决书的结尾会载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X法院。”
但是到了实践里,有些当事人只看到了后半句看不到前半句,直接向把上诉状递交给了上级法院,甚至有些人人为制造障碍将上诉状递交给了上级法院。
直接递交上级法院的后果,在实践里跟法条规定有差异……
这就导致会出现原审法院审判法官不知道对方是否上诉,致使审判法官无法给出准确的答复。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法院收到邮件后会拆开查阅,发现是上诉状的,会直接移送到立案庭手里,而立案庭法官平时工作压力山大,没有及时录入系统导致审判法官不知道。
故而通常情况下,审判法官会让当事人再耐心等等,此时申请强制执行才是比较安全的。
可见,想要法院及时启动强制措施并没有那么简单。而当事人想要尽快申请强制执行的目的,通常是想要法院尽快启动强制措施。此时最优的策略还是在诉讼时找到专业律师,及时锁定对方财产线索,尽量在诉讼前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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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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