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落实,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凝聚共识,明确协作重点。《意见》从保护妇女人格权益、平等就业权益、加强女职工特殊保护权益、落实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障、督促反家庭暴力相关制度落实等方面明确了合作内容,双方将发挥职能优势,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举伞遮雨。

密切联系,明确协作方式。双方将通过信息共享、会商研讨、线索互移、办案协作、宣传联动、联合培训等方式加强合作,研究对策措施,提升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水平。

严格纪律,明确协作要求。规定双方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依照各自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协作。

自治区妇联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和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职能,聚焦因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突出问题,共谋工作、共同发力、共办实事,切实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全社会尊重女性、关爱女性的良好风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权益部

供稿:李璟仙

编辑: 吴日 东

审核: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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