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的照片粘贴在他人的驾驶证上,感觉自己“天衣无缝”,结果还是被交警一眼识破,本想“偷梁换柱”,却迎来了法律的严惩。
案件经过
2025年4月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赛罕区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驾驶人赵某某出示的驾驶证与身份证信息不符,其驾驶证照片为本人,但驾驶证姓名为杨某某。 赵某某在接受检查、询问期间多次逃避民警提出的问题,执勤民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赵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核查,赵某某借用其妹夫杨某某驾驶证,通过私自更换照片的方式变造了一张带有自己照片的驾驶证。发生事故后,已“入戏太深”的赵某某竟然还主动报警处理,企图通过这种方式来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
最终,民警对赵某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赵某某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内蒙古交警提示
广大驾驶人驾车上道路行驶,一定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不要存在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切勿让“小聪明”误了大事。
素材来源: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赛罕区区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