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暖,“五一” 假期临近,聚餐、聚会等社交活动显著增多,酒驾违法行为出现反弹趋势。为遏制此类现象,吕梁公安交警近期持续开展集中夜查行动,以高压态势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案例1:
4 月 16 日 19 时 30 分,刘某平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 307 线柳林杨家港路段被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聚鸦中队查获。面对执法,刘某平拒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甚至在柳林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后,公然辱骂民辅警。经血液检验鉴定,其酒精含量高达 153.25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2:
4 月 23 日 14 时 53 分,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三中队民警查获曹某成驾驶无牌摩托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 55mg/100ml,属酒后驾驶。调查发现,曹某成不仅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且于 2023 年 10 月已因酒驾被处罚。此次违法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五一假期期间,吕梁公安交警将在全市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1.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 亲友聚餐时请主动劝阻酒后驾车行为,选择代驾或公共交通工具。
3. 市民可通过拨打122举报酒驾醉驾线索。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共同饮酒人,都应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驾驶人要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共同饮酒人也要尽到应尽义务,避免因疏忽或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和悲剧。
平安出行,你我共同守护!请广大司乘人员积极配合,携手营造安全、畅通的节日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