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资金周转困难是常有的事儿。当工资还没到账,房租却迫在眉睫;当生意上急需一笔资金进货,却四处凑不齐……
这种时候,贷款往往成了很多人眼中的“救命稻草”。但你可能想不到,这条看似能解燃眉之急的“捷径”,一不小心就可能变成通往违法深渊的“歧途”,让你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
叶某甲在某软件上被高额报酬的“包装流水”广告所吸引,主动向发布广告的“刘经理”联系了解情况。叶某甲在偶然碰到朋友陈某某时,提起此事。在高额报酬的驱使下,二人约定获利五五分成。于是,叶某甲将“刘经理”联系方式告诉陈某某。陈某某找到叶某乙并允诺一定的报酬,二人在“刘经理”的授意下前往指定的地点。
与此同时,徐某因急需资金周转,而银行卡受限无法正常贷款,在某短视频平台浏览时,看到一条帮助贷款的视频,便联系上了视频发布者“刘经理”。“刘经理”称,能通过包装银行卡流水的方式,帮徐某从银行贷款几十万元,但事成后徐某得支付一笔操作费,徐某同意了。几天后,徐某按对方指示前往寿宁县某宾馆入住。随后,叶某乙、陈某某来到该房间,自称是“刘经理”派来帮忙徐某包装银行卡流水的。徐某毫无防备,轻信二人,交出了手机、银行卡及密码。叶某乙、陈某某拿着徐某的手机,通过手机银行app进行了约两个小时的资金转入转出操作。结束后,两人给徐某转了500元,说是路费和房费,之后便匆匆离开。事后,叶某甲在“刘经理”的指示下垫付4000多元给陈某某作为报酬,陈某某向叶某乙转账1000多元,“刘经理”失去踪影,叶某甲白白垫付报酬并且没有实际获利。徐某不仅没成功从银行贷到贷款,银行卡还被限制使用了,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报警求助。
叶某甲、叶某乙、陈某某三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侦查发现,叶某乙、陈某某当日用徐某手机操作的转入转出资金达20余万元,关联了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诈资金高达6万余元。
寿宁县检察院以叶某甲、叶某乙、陈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经一审判决,县法院对三人判处相应刑罚。
套路揭秘,务必警惕
1.陌生渠道贷款:非正规金融机构或个人提供的贷款服务或帮助,其中风险极大,很可能涉嫌诈骗或洗钱。他们会利用你急需资金的心理,一步步将你引入圈套。
2.个人信息泄露:不要轻信陌生人,千万不能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尤其是银行卡账号、密码这些重要信息。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你的资金安全和个人权益都将受到严重威胁,甚至可能协助犯罪。
3.高额回报诱惑:犯罪分子常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你参与所谓的“走流水”或引诱“包装流水”,殊不知这背后可能隐藏着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参与,必将触犯法律红线。
检小寿提醒
1. 要走正规渠道:办理贷款务必要选择银行或正规金融机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可靠,避免陷入诈骗风险。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流程虽然严谨,但却能最大程度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2. 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贷款承诺,无论对方说得多么诱人,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谨防上当受骗。
3. 提高法律意识:要坚决抵制违法犯罪行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
4. 及时报警求助:如发现可疑情况,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你的及时报案,不仅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还可能帮助警方打击犯罪,避免更多人受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寿宁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