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后称关中平原检察院)收到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咸阳市某煤矿非法排污案件线索,检察官在调查中,意外发现另一条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彼时,检察官们调取企业环评材料时,一份缺失的取水许可证引起了他们的警觉。“矿井疏干排水需要取水许可,但这家企业十几年从未办理。”检察官原晓鸣回忆道。

办理此案时,检方一度十分纠结,担心起诉后如果整改不到位,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该企业作为当地的纳税大户,其涉及很多员工就业问题,但难啃的“硬骨头”还是要啃下去。最终,一场历时600多天,联动5家检察院,涉及多地流域治理的办案监督拉开帷幕。4月24日,该案承办检察官向红星新闻记者详细讲述了此案的办理经过。


▲整改现场

排污线索

牵出企业非法取水和漏缴水资源税

“排污的侵害行为发生地和侵害结果发生地位于两个不同地区。”承办检察官说,该煤矿企业地处咸阳和铜川两地交界,违法设立的排污口在咸阳市旬邑县境内,但是西川河下流大概百米位置就进入铜川市耀州区。“2009年,原陕西省环保部门批复要求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企业负责人后来承认,当初刚兴建时处理过的水通过厂区生活及生产用水可以回收用完,但是随着生产规模不断地扩大,地层有变化导致疏干排水量也水涨船高。“我们企业循环使用再生水的能力有限,矿井内的水量太大就回收不了,只能外排,想要更改环评,又因为周围特殊的地理环境难以变更。”

因为该煤矿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东边是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西边是石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企业门前的西川河属地表水Ⅱ类水域禁止设排污口。排污问题涉及生态环境红线,在西川河流域根本不可能批复同意设置排污口。

“我们在调取企业资料过程中,发现他们在没有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在采煤过程中疏干排水。”(疏干排水是指在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层、发生地下涌水的活动)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查询企业资料发现,仅2022年该煤矿疏干排水量即达到296万吨,这种行为导致煤矿周边地下水水位下降,严重损害地下水生态环境。

随后,办案检察官前往税务机关调取该企业近5年水资源税缴纳情况,又前往当地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核实该企业近年来的煤炭开采量等数据,按照《陕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水计量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煤炭开采按吨煤取排水22立方米核定,经核查发现该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实际缴纳的水资源税与应缴纳的税额不符,存在漏缴水资源税的情况,造成国有财产的巨大损失。

2023年6月28日,关中平原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对该企业非法取水行为作出处理。检察建议制发后,行政机关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向税务部门移送有关疏干排水量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旬邑县税务局经核查核算后,督促企业缴纳了水资源税190.77万元,滞纳金62.05万元,共计252.82万元。

2023年11月17日,企业获得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核发的取水许可证,恢复正常生产活动。

同时,旬邑县相关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取用水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114家用水企业的取水许可情况等进行检查,吊销未续期农村自备水井取水许可23家,行政处罚1家超许可用水煤矿企业。

紧接着,关中平原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举行磋商会议,对涉事企业漏缴水资源税的事实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进行确认。然而非法取水和漏缴水资源税的问题却是该系列案件最容易解决的问题,更难啃的骨头还在后面。

企业排污问题如何解决

一时陷入困境

关中平原检察院了解到,从2015年起,该企业就有多次因非法排污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总计近1000万元,但始终没有解决非法设置排污口排污的问题,虽然企业自身也建造了两套污水处理设施,对排出的矿井水进行深度处理,但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排污口多次取样,检测结果始终存在部分结果超标。

“一般情况下如果能够整改到位,包括处罚违法行为,就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整改,公益确实得到了维护,我们是可以结案的。但是因为本案涉及的因素很多,整改期限可能比较长,所以在检察建议整改期限内,我们对案件进行了中止。”办案检察官介绍道。


▲整改现场

中止并不是终止。办案团队需要面对两个问题:一是行政机关的履职不能无期限地拖下去,非法排污的问题整改需要多久?另一方面,“并不是说拿出方案,案件就这样结了。”即使整改方案出来了,检察机关需要综合判断整改方案到底可行不可行,即便可行,也需要按照方案整改完毕才行。很快,行政机关形成了两个整改方案,其中一个是将排污口设置在西川河下游柳林镇旁一段Ⅲ类水域,这个方案在法律层面上似乎没有明显问题,但是办案检察官认为将排污口设置在此处,距离下游的桃曲坡水库更近,如果上游的污水处理设施出现问题,排出来的污水将没有任何缓冲就直接危及饮用水源地,该方案事实上加大了下游的饮用水安全风险。另一个方案是向南越过香山自然保护区排放到另一条河里,但该方案要穿越自然保护区,且要架设多级泵站,办案检察官认为无论是从法律层面、建设难度以及后续运营成本等方面均不可行。

随后,办案检察官带着两套方案拜访了环保及法律专家咨询专业意见,并在省人民检察院的带领下前往省生态环境厅了解方案获批的可能性,最终的结论印证了办案检察官的判断,这两套方案均不具备可行性。

面对如此结果,该企业主管环保的副总经理也无奈地对检察机关表示:“特别希望你们能帮我们把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最大难点。”

检察机关

发挥“诉”的刚性监督作用

企业长期“带病运行”势必拖累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唯有为疏干排水寻找出路,将企业的取水及排污行为纳入法律监管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关键。关中平原检察院决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我们最终还是决定起诉,我们在与相关各方讨论研究方案的过程中也发现本案是存在合法合理解决的出路的,充分发挥‘诉’的刚性监督作用,才能推动本案一系列复杂问题的最终解决。”


▲整改现场

关中平原检察院检察长章勇在接受法治日报采访时坦言:“西川河污染问题,说到底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矛盾的集中反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只是手段,最终目标是要推动全面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4月23日9时,关中平原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治理涉事煤矿非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陕西省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以来,跨区划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

相关行政机关加强上下级联动,邀请黄河水利委员会等流域管理机构到现场勘查,并邀请专家共同制定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后最终确定在第界河新建排污口,将处理后的矿井废水加压通过管道排放至咸阳与铜川两市分水岭另一侧的第界河,经三水河最终汇入泾河,彻底解决十几年来对桃曲坡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威胁。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同意了企业更改环评的申请,允许其在第界河新设排污口。在排污口迁建工程顺利完工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为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在退水符合条件后,黄河水利委员会为企业办理了取水许可证。


▲庭审现场

2024年9月12日,该案的整改效果公开听证会在西川河岸启动,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在听证会上,一位全程参与此案的专家在现场查看了排污口后说:“今天特别有感触,原来我以为就是个无解的‘死局’,确实没想到最后能真的把问题合理合法解决了。”

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已经全面履行了监管职责,本案最终的解决方案合理合法,工程也已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企业的各项法律手续也已齐备。会后,结合听证会意见,关中平原检察院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同意撤回起诉。

关中平原检察院对案件的办理并未止步于此,结合本案办理经验,从煤炭、水利、税务等部门调取相关数据,研发了煤矿行业水资源税缴纳异常数据模型并上架最高检模型管理平台,该模型得到陕西多个基层检察院应用,通过办案督促有关部门征缴水资源税累计3504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罗梦婕

编辑 杨珒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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