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赵光明在挖色人民法庭一天内成功调解两起民事案件,高效化解纠纷,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件一

2019年,赵某委托大理市某门窗经营部为其酒店的卫生间进行装修,完成装修后赵某应向该门窗经营部支付装修款64816.6元,但赵某仅支付了20000元,剩余44816.6元一直未付,赵某向门窗经营部出具了欠条。门窗经营部向赵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二

2018年,童某向陈某借款50000元并在当日出具借条。童某2018年10月至2024年7月间陆续归还了25000元,剩余25000元未归还。陈某向童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童某支付剩余本金25000元及借款利息4875元。


大理市法院受理两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为有效化解矛盾,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征得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赵光明进行调解。

赵光明分别认真倾听了两起案件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采用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法,从情、理、法三方面耐心给双方作思想工作。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利益,站在公正的角度,充分阐述了案件不同处理方式带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效果。


最终,两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分别就合同涉及的本金金额和支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调解员趁热打铁,及时向赵某、童某释明法定履行义务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督促其自觉及时履行调解协议。

近年来,大理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促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通过灵活高效化解矛盾解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在降低当事人司法成本的同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来源:大理市人民法院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杨丹妮

主编:李胜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