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4月29日。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启用6套区间测速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或者观看电视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五犍沐快速公路33公里593米(清溪加气站)至38公里800米(九井高速路口),双向测速,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

2、五犍沐快速公路30公里600米(天御新农新城)至33公里593米(清溪加气站),双向测速,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

3、五犍沐快速公路38公里800米(九井高速路口)至国道213线2497公里950米(石庙子路口),双向测速,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

4、五犍沐快速公路14公里780米(伏龙路口)至20公里450米(下渡路口),双向测速,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

5、五犍沐快速公路7公里700米(定文路口)至14公里780米(伏龙路口),双向测速,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

6、国道213线(犍为段)2467公里860米(五通交界处)至2471公里640米(沙咀村砂石场路口),双向测速,小型汽车限速6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50公里/小时。

(二)启用2处固定测速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或者观看电视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五犍沐快速公路(犍为段)20公里506米处西向东(下渡红绿灯路口处),所有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

2、S215线(犍为段)123公里40米处西向东(下渡红绿灯路口处),所有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

(三)启用3套人行横道监测设备

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581号(池濠沟路口处)。

2、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南段101号(万和凤凰城售楼中心处)。

3、犍为县玉津镇圣泉路445号(百威电器路口处)。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24日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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