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即便不懂某一行的门道,可里面那点事,看着就会觉得恶心。
刷到一条报道,男子在祁连山非法收购5632根冬虫夏草,被判一年半,缓刑两年。
因为冬虫夏草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那么问题来了,市面上标着“野生”的冬虫夏草哪来的?随手在某网购平台上一搜,每一家都带着“野生”二字。
我相信不是西部地区的网友,一定对此存在疑问。而且网上也经常能看到消息,说那些当地的村民会上山挖点虫草补贴家用之类。
其实答案很简单,经过当地有关部门授权批准过的。
比如说在山西,就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冬虫夏草在采集地被主管部门批准采集和出售,门店在销售时不需要再次申请销售许可资质。
也所以,一些网友对这件事的评论“宁愿野生虫草烂在地里也不让农村里生活条件不太好的村民去挖”并不尽然。他们还是可以像以前那样悄悄去挖,但是你不能挖到之后卖给来收购的外地人。
于是问来了,村民是不是傻,都给了你一碗饭吃,为什么偏偏不把碗端好,非要出售给那种没资质偷偷跑来收购的外地人呢?
只有一种可能,偷偷跑来收购的人给的价格高得多,有利益可言,村民才愿意把虫草出售给他们。
由此可见两个事实,第一,被罚的男子尽管给的收购价要高得多,令村民们心动,但在这个高价之上,他自己必然还有足够可观的利润,这才让他以身犯险。
第二,既然让利给村民依旧有着令人心动的利润,为什么当地的收购商不这么干呢?这样村民既不会去找外来收购商,他们自己也能轻松收购虫草。所以,这之间那笔本该属于村民们的利润,进了谁的口袋,真的只是地方收购商吗?
其实大家如果看了新闻报道下面的评论区,轻而易举的就会发现,更多的网民所表达的,竟然是对那名被判刑的男子的同情,以及对这起魔幻事件的揶揄与讽刺。其中说的最多的是这样一句话:没收的虫草,去向何处?
可能同为普通人,同样是为了生活在外奔波的人,这一刻深刻的感受到了那种为挣点钱拼尽全力,结果到头来不仅一场空,还处处触碰规则,弄的一身伤痛的心情。于是,大家更偏向被判刑的男子。
讽刺的是今天热搜恰好挂着另一条与此遥相呼应的报道。
江西某知名大学,一名中国籍的大学生,被外籍留学生群殴。据媒体描述,一名南亚的留学生要抢他(中国学生)正在使用的健身器材,他说了句“我正在用”并拒绝让开后,留学生让他用外语说,他说这里是中国,我说中文不行吗。结果留学生不愿意了,现场手机摇同伴,把这名中国大学生给围殴了。
多讽刺,动手的是客,挨打竟是“主”。
这件事被压了几天,今天还是曝光出来了。为什么留学生,敢在中国动手打国内的学生?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现在的这些学校太把他们当回事了,对他们的容忍度也太高了。
这么恶劣的行为,还要帮他们压热搜,保护他们,每年给他们各种各样的补贴,把他们当个宝一样。
试问一句,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个普通的国人身上,会容忍吗?会保护吗?会为他们压一压热搜吗?
我想,答案每个人都知道:不会。那名普通国人能够得到的,至少是一个“秉公处理”,差一点说不定还会是“罪加一等,杀一儆百”,就像那个收购虫草的外地男子一样,涉案虫草全部没收,等于没收了他18万的货款。
曾子有句话说得好啊,“法令如炉炭,贫者常热,而富者常温。”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那名去收购虫草损失了18万不说还被判刑的男子,以及被打的学生,都是贫者。
这18万落在任何一个普通人头上,可能都是一座山。
普通人碰个边儿,是违法;留学生挥个拳儿,是文化。
收虫草,是扰乱市场秩序;抢器械,是“跨文化误差”。
同样是规则,有人是铁律如山,有人却是春风拂面,软得像沙。
你可以穷,但不能太真;你可以活,但别妨碍人家开恩。
只能叹气而无话可说。
这年头啊,有人犯法叫“破坏秩序”,也有人乱禁,叫“多元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