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开展大同绕城高速公路陈庄至肥村段工程项目(云冈区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调查。

一、土地征收实施概况

1、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该征收地块位于大同市云冈区西韩岭乡南村、北村、要庄村、肥村。

2、拟征收土地权属:云冈区西韩岭乡南村、北村、要庄村、肥村。

3、拟征收土地用途:交通用地。

4、拟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面积约26.5697公顷。具体面积以最终《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5、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地上建筑物标准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6、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合理和不合理、现实和潜在的诉求等。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公众,特别是与工程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实施该工程的意见。

(1)项目涉及的土地征用及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2)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3)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不适的风险;(4)土地征收是否对公众生活产生影响;(5)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及当地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电话、信件联系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大同绕城高速公路陈庄至肥村段工程项目(云冈区段)土地征收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对于您的参与我们由衷的表示感谢!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尉晓芳

电话:15034097434

稳评编制单位:大同市天测图文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开展大同市云冈区拟征收土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调查。

一、土地征收实施概况

1、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御河东路南延漫水路北侧地块:该征收地块位于西韩岭乡高店村、南湾村,东邻现状耕地,西邻大同市福安园,南邻现状道路,北邻大同市福安园。

2、拟征收土地权属:

御河东路南延漫水路北侧地块:云冈区西韩岭乡高店村、南湾村。

3、拟征收土地用途:

御河东路南延漫水路北侧地块:特殊用地。

4、拟征收土地面积:

御河东路南延漫水路北侧地块:征收土地总面积约5.2332公顷。

5、拟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地上建筑物标准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6、补偿安置方式:

采取货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合理和不合理、现实和潜在的诉求等。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公众,特别是与工程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实施该工程的意见。

(1)项目涉及的土地征用及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2)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3)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不适的风险;(4)土地征收是否对公众生活产生影响;(5)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及当地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电话、信件联系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大同市云冈区拟征收土地项目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对于您的参与我们由衷的表示感谢!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思琪

电话:19510306268

稳评编制单位:大同市天坤图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和云冈区人民政府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云冈区自然资源局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为湖东电厂2x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铁路专用线(云冈区段)项目用地,涉征地块位于云冈区西韩岭乡冯庄村、北村,用地面积18.6190公顷。


具体征收面积以最终《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该宗地拟征收西韩岭乡冯庄村土地6.9859公顷,其中:农用地6.7527公顷(其中耕地1.3961公顷,其他草地0.6386公顷),建设用地0.233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西韩岭乡北村土地11.6331公顷,其中:农用地10.9078公顷(其中耕地8.8899公顷、其他草地0.5886公顷),建设用地0.7253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按评估标准执行。

四、人员安置方式

拟采取货币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安置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其他事项

1.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西韩岭乡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事宜。

2.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云冈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听证。

联系人:李新朝

联系电话:0352-4059172

大同市云冈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2日

来源:云冈区政府网

版权声明:我们尊重“真实原创”,转载旨在传播有益信息,如涉及版权问题,联系我们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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