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丰台再发征地预公告,涉及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丰征公告[2025]8号

为实现丰合分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丰台区卢沟桥街道。

范围:东至青塔西路,南至京港澳高速,西至张仪村路,北至水衙沟路。

权属: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卢沟桥街道大井村经济合作社、郭庄子村经济合作社、小屯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R2 二类居住用地、A8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G1公园绿地及 S1城市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卢沟桥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区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3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征地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

随后,征收土地公告也公布出来了,全部用于

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士地公告

京(丰)政地征〔2025〕5号

经政府批准,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宛平街道卢沟桥村集体土地0.9325公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5年4月16日起,到2025年4月23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卢沟桥村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2431.2309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卢沟桥村位于丰台区皿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0万元/亩,补偿总金额699.5万元,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7:3;人员安置费(社会保障资金)1731.7309万元,最终以人力社保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

二、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据北京市规定,本次卢沟桥村征地安置农业人口10名:其中转非劳动力2名、超转人员7名,以上转非人员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予以安置,最终转入时点以征地批复时间为准。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收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根据公告显示,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卢沟桥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区建设,还将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及城市道路,将是一个新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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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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