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真实姓名为“朱雀玄武敕令”的小伙引发网友热议。

据潇湘晨报报道,湖南郴州人“朱雀玄武敕令”(以下简称“小朱”),出生于2001年,父母为其取名朱云飞,2024年5月改名为“朱雀玄武”,今年1月改成“朱雀玄武敕令”,4月又申请随母姓改为“周天紫微大帝”。不过,这次改名申请已被驳回。对此,小朱称,他还要再申请改名。

从“朱云飞”到“朱雀玄武”,再到“朱雀玄武敕令”,直到这次改名未遂风波,在不到一年的短短时间里,小朱多次改名,而且名字越改越“特立独行”,难免引发热议。

虽然这次改名“周天紫微大帝”的申请被驳回,但相比“招娣们”艰难的改名经历,小朱先后成功地改名为“朱雀玄武”和“朱雀玄武敕令”,也算是幸运了。刚改名两次,又申请改名,且没有正当理由,被驳回是情理之中的事。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具体操作,公安机关一般把“正当理由”当作改名的前提条件。

问题在于,“公序良俗”的模糊性以及个体对“正当理由”的认知差异,往往让改名成为一场拉锯战,而且各地公安机关的执行标准也不一样。以“招娣”改名为例,有的改名比较顺利,有的则几经周折才能如愿。

事实上,“朱雀玄武敕令”也好,“周天紫微大帝”也罢,是否违背公序良俗,也有争议。比如,“敕令”多用于宗教或皇权文书,“紫微大帝”是道教神祇之名,有人认为可能触犯公序良俗。

频繁、任性地改名,对个人来说也不见得是好事。一旦改名,特别是改成一个在他人看来“特立独行”的名字,不仅过往各种证件信息都需要更新,还可能在社交、求职、出行等多个方面给自己带来麻烦。

拿小朱来说,既然“朱雀玄武敕令”的名字给他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现实的障碍和困扰,那么“周天紫微大帝”的名字又能好到哪里去?追求名字的“霸气”,甚至寄希望于通过改名来“改命”,岂不是掉进了玄学的泥潭里?

改名不是儿戏,它关乎身份认同、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更关乎切身利益。姓名是人格的社会化投射,承载着他人对个体的第一重认知。一旦名字过于突兀,难免招来他人非议。网友对小朱的嘲讽虽显苛刻,却揭示了社会对非常规行为的本能警惕。个体的特立独行若无法与公共秩序兼容,便可能陷入孤立。

一个人名字的独特、新颖,可以体现在艺术创作、网络社交等方面,比如给自己取一个中意的笔名或网名来展现个性追求,但法定姓名需要兼顾辨识度、文化习惯与行政效率。倘若人人都将姓名视为试验场,公共管理成本将无限攀升,社会交往的信任基础也可能被削弱。

说到底,姓名权的行使需要有敬畏之心,追求个性本无可厚非,但不可挑衅常识;可以有创意,但不能沦为笑谈。

作者: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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