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优化消费环境工作试点的通知》,明确17项试点任务及方向,并公布试点地区名单,兰州新区人民检察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机制入选全国优化消费环境工作试点,兰州新区成为全国承担“消费维权司法协作机制”试点任务的三个地区之一。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机制的试点任务重点是探索研究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使用管理制度,强化消费者维权资金保障。2023年7月,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试点。2024年1月,兰州新区率先在全省建立消费领域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制度,由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共同制定印发《兰州新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消费公益损害赔偿金全部纳入消费者协会统一管理,促进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创新发展,为全国检察机关消费公益损害赔偿金管理提供了“甘肃样本”,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
该制度建立以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从严办理了一批涉及全国各地、消费者反映强烈和突破底线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1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诉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1178万余元,切实履职积极优化消费环境。
兰州新区检察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机制成功入选全国优化消费环境工作试点,是对兰州新区消费环境建设的认可,更是对创新实践能力的全新要求。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试点工作主动融入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积极支持、协同法院、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职能部门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监督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着力提升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质效,及时总结上报试点工作成效,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试点成果带动全域消费环境提升,为全国优化消费环境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甘肃经验”。
来源: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