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棺帮忙反丢命,家属索赔9万算讹人吗?”最近,湖南常德一男子帮邻居抬棺时突发心梗猝死,妻子索赔引发争议,两家人从乡亲变“冤家”,最终在司法调解下勉强和解。这事看似荒诞,却撕开了农村互助习俗与现代法律碰撞的隐痛。

抬棺本是农村白事中最常见的互助场景,年轻人外出务工,留下的中老年人成了“主力军”。可谁能想到,一次看似平常的帮忙,竟让一条生命戛然而止?



更揪心的是,死者家属认为“人是在你家出的事”,索赔合情合理;邻居却委屈:“谁能料到他有病?”双方在情与理的撕扯中,连最后一点邻里温情也碎了一地。

这样的悲剧在社会上也不止一次发生。陕西曾有人抬棺时脑出血身亡,家属索赔29万;美国甚至发生过抬棺人坠入墓穴、压伤死者儿子的荒诞事故。那么如果施助者自己身上患有隐疾,出了类似的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



单从法律上来讲,这类行为属于“好意施惠”,即出于情分无偿帮忙,通常无明确法律责任。但是假如主家没有审慎评估帮忙者的身体状况,或者事发后完全拒赔,于情于理都难以服众。

常德案例中,司法所选择调解而不是判决,正是看到情义与法理的两难:赔,可能助长了“讹人”质疑;不赔,又寒了互助者的心。



所以,相信很多朋友都一样,既心疼猝死男子的家庭,也理解邻居的无奈。农村“一家有事全村帮”的淳朴固然珍贵,但时代变了,互助不能光靠热血。若主事者能提前询问帮忙者健康,或村里引入保险机制;若自身有基础病的人量力而行,悲剧或可避免。

情义无价,但生命更重。当传统习俗撞上现实风险,我们或许该少一点“理所当然”,多一份清醒与责任——因为,善意不该以生命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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