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大道(石油东路-规划南湖路段)建设工程周围住户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陇东大道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改造项目-III标段陇东大道(石油东路-规划南湖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的庆阳市西峰区陇东大道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改造项目-III标段陇东大道(石油东路-规划南湖路)建设项目,北起石油西路,南至南湖路,道路全长195.59米,宽度30米,道路断面为:3.5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2米隔离带+14米机动车道+2米隔离带+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管道位置为:给水管线位于道路中心线东侧 13.5米地下、中水管线位于道路中心线东侧10.2米地下、雨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污水管线位于道路中心线东侧5 米地下、燃气管线位于道路中心线以西13 米地下、热力管线位于道路中线以西10.2米地下、电力管沟位于路西道路红线1.5米地下、通信管道位于路东道路红线0.5米地下。

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凡与本项目规划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含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9日(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地点):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区马莲河大道24号)

联系电话:0934-8687678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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