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丰台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涉及丰台10个村子!看看有您们村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按照北京市政府部署,经丰台区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25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丰台区分批依次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以下统称“确权登记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本批次宅基地确权登记专项工作范围长辛店村、赵辛店村、太子峪村、庄户村、西王佐村、魏各庄村、怪村、沙锅村、西庄店村、佃起村。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专项工作范围:丰台区全域。

二、告知事项

宅基地调查对象应当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统一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户籍材料、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以及房地权属来源等材料。房地权属来源等材料主要包括已经取得的建房占地批复、准建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个人建房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宅基地(房屋)法律文书(含确定房屋继承权文书)、房屋相关协议(买卖、赠与、互换、分家析产、离婚析产等)、宅基地门牌号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房地相关资料;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对象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用地建房审批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

为保护宅基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户主(户代表、已审批登记权利人)应当在通告期内积极参与总调查专项工作:及时、如实、准确、完整提供信息和材料;积极配合专业技术单位作业人员开展入户调查测量、进行界址认定(指界签字)、调查结果公示确认等事项。在本通告发布前已经完成的地籍调查有效,如果户主(户代表、已审批登记权利人)提出合理变更(完善)要求的,在通告期内予以变更、完善。

特此通告。

收件地点:各街镇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7016419。

梁老师;

联系电话:010-87016421。

来源:丰台区人民政府官网、区规自委,微丰向(原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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