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呈现出新形势、新特点,如何有效防范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如何避免不良信息、网络沉迷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月24日上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同签署《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共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司法协作工作站”。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孙铭溪,长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飞出席,长宁区法院副院长赵懿先主持活动。
该协作旨在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司法协作新方式,是促进京沪两地司法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的一项重要举措。
党建引领 共向未来
打造“党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同发展样板,强化两院未成年人保护特色党建品牌联合共建,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联合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建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各自宣传方面优势,共同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制作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资料,如动漫、短视频、宣传手册等,通过官方网络账号相互推送等方式,扩大两院普法宣传辐射范围和影响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环境。
审判互助 共启协作
在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管辖争议、跨域送达、调查取证、保全、协助执行等事项的,建立快速沟通协调机制,相互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确保案件依法高效处理。对于跨区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网未成年人案件,探索建立联席法官会议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案件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共同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创新机制,探索案件判后回访、家庭教育指导等委托合作机制。
资源互通 共建平台
整合法治教育优势资源,相互支持开展法治青少年法治教育、学生保护、犯罪预防等工作,协同提升两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水平,共同打造“枫桥经验”的校园模板。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网络法治素养教育课程,通过实训观摩、入校宣讲、线上直播、视频录播等多种形式共享法治教育课程。长宁法院将“菁菁议事厅”开办至云端,邀请京沪两地中小学生线上参与涉未成年人法治议题,增强法治教育参与性。发挥两院地域优势,促推法院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主体协同合作,推动涉未成年人纠纷源头预防治理。
供稿 | 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
文字 | 吴萱
摄影 | 叶诗妍
编辑 | 金文斌 谢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