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金石

花卉文化周”及“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的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广东•金石花卉文化周”和“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加之当前正值汛期,强降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频发,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严格依法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一)住宿行业:各酒店宾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和网络预订平台做好客房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严禁入住前不公示告知、入住后擅自涨价;严禁在网络预订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有偿提供客房用品、洗涤、订票、餐饮、停车以及休闲娱乐项目等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严禁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零售行业:各商场、超市、市场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醒目标明活动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粮、油、食盐、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餐饮行业: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点菜应用程序等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提供鲜活产品等商品时,应明确标示当日价格;不得出现“反向抹零”结算的价格违法行为。

(四)旅游景区: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减免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设有通票、联票和临时门票的景区,其通票、联票和临时门票及游览服务内容应一并公示。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明码标价。

(五)客运及停车场等服务行业:客货运、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严禁实施价格欺诈。各停车场须在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严禁超出公示价格另行加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

自本提醒告诫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各类市场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主观故意、屡查屡犯者,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4月23日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郑荣

执行编辑:王晓丹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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