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车,无法启动拍卖,该如何处理?

「法律解答」

经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跟执行法官沟通后被告知法院没有扣押到被执行人车辆,所以无法拍卖,这是许多执行案件常见的情形,于是债权人很生气发现执行法官把皮球又踢回给了自己。想要破局有以下五种方式:

第一、申请拍卖车牌额度。(仅限于有拍卖车牌制度的地区)

这一点不难理解,由于车牌的稀缺性而产生价值,经评估甚至高于经折旧后的车辆本身,因此可以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处置。

第二、申请法院责令被执行人交车。

倘若被执行人能够联系上,可以向法院书面申请,请求法院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车辆。倘若被执行人逾期不配合,则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譬如罚款、拘留。

第三、向法院申请公安协查。

与执行法官沟通,请求法院向交警部门发送协查函,调取车辆 ETC 通行记录和违章信息等,了解车辆行驶轨迹以及活动范围,有针对性的去找车。

此等方式在实践中想要实现颇有难度,大多数执行法官会找各种理由向债权人解释说明实现的困难程度,并以此为由予以拒绝。

第四、倘若能直接找到车辆,可以拨打执行110。

此点毋庸赘述,可以让执行人员快速到达现场扣押车辆。

第五、申请执行悬赏。

动用社会力量协助债权人寻找车辆,以往法院通常会在公告栏上张贴效率极差,现在会在网上发布,有些地方还可以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在多个平台发布。对于提供车辆下落信息,最终扣押到车的,由申请执行人从车辆变价款中,给予提供财产线索的任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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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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