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办理胡美申请执行张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张艳,女,1999年03月04日生,汉族,住贵州省织金县三甲乡箐脚村道钱洞组,公民身份号码52242519990304xxxx。
涉案标的:29192元
悬赏期限:2025年4月10日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时止。
举报电话:0851-87117435联系人:姚法官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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