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经常是由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双方因一时之气,逞一时之快,管不住口,也管不住手。近日,泸西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一起殴打他人案。
4月8日17时许,张某某报警称,其与同事在职工宿舍内发生争吵,请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查,韩某某因未关宿舍门,致使床位正对宿舍门的张某某受风,双方争吵后发生肢体冲突,致使韩某某头部受伤。4月8日,经鉴定,韩某某的损伤程度已达轻伤二级以上。经讯问,张某某对其故意伤害韩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官井街派出所还联合治安大队依法查处了1起殴打他人案,行政拘留1人。4月6日23时许,该所接到群众王某某报警称,其被人打了,请调查。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经了解,王某某与施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当晚,双方因口角发生争执,其间,施某某对王某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某受伤。经讯问,施某某对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施某某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
遇事要冷静,情绪要稳定,打架成本高,动手要三思。遇到已发生的打架斗殴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记者 冯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