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发布了 “2025 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加上昨日(21 日)复旦大学发布的同主题招生简章,华五高校本年度的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已全部发布。

南京大学

TOP前言

南京大学强基计划今年新增两个培养方向:一个是智能科学,一个是电子科学,分别依托人工智能学院和集成电路学院进行培养。智能科学聚焦人工智能基础理论、方法与技术,培养具有源头创新能力且能够解决企事业单位关键技术难题能力的高水平人工智能专业人才;电子科学聚焦半导体材料与器件、集成电路与系统、电子系统设计及其自动化等相关领域,培养服务国家战略性、关键性与先导性产业的基础研究人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南京大学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南大强基”),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01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学生。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且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02

招生专业及报考要求

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各省(区、市)第一类招生计划数以报名平台公布为准,第二类考生单列计划。

招生专业的科类(选科要求)和第二类考生报考竞赛科目要求如下:


03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4月23日起至5月10日,第一类考生可登录南大强基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下载并填写《南京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报考基本信息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按要求将体现个人学科潜质的信息和支撑材料上传至报名平台“附加信息”处。所填信息须完整、准确、真实。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且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

4月23日起至5月7日,第二类考生可登录南大强基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报名。考生只能在竞赛科目所对应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志愿,并上传竞赛成绩证明。我校将对考生的学科特长进行审核,预计5月8日通过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南大考核。

1.初试。

我校拟于6月15日左右组织初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另行通知。审核通过的第一类考生参加初试,须于6月10日22:00前,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初试并交费。逾期未完成确认或未完成交费的,均视为放弃后续选拔。对确认参加初试又无故放弃的,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按测试科目分别划定全国统一资格线,再按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3倍划定不低于资格线的初试合格线。初试合格方可入围复试,初试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审核通过的第二类考生不参加初试,须于6月10日22:00前,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2.复试。

我校拟于6月17日左右组织复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另行通知。复试阶段通过专家组面试的方式考核考生在所报考专业领域展现出的学科潜质、创新能力和科研志向。

入围复试的第一类考生和第二类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项目为50米跑和立定跳远,结果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体测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体测学生最后。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

2.我校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南大考核成绩(满分150分)”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其中,对第一类考生,南大考核成绩由初试(满分50分)和复试(满分100分)成绩组成,录取时依据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排序。对第二类考生,南大考核成绩即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对于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一类考生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使用二类生单列计划录取。

3.我校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04

培养方案

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研究型高校特色,汇聚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育人资源优势,依托新时代南京大学“三元四维”人才培养新体系,打造强基计划学生培养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关键领域,通过探究和创造性活动,强化使命担当,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强基计划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历史学、化学、生物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分别依托哲学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培养;强基计划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含数学与应用数学、智能科学两套培养方案,分别依托数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培养;强基计划物理学专业含物理学、天体物理、电子科学三套培养方案,分别依托物理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培养。

(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出机制。根据学生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结合学科特点建立科学化、多阶段、动态性进出机制,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引导学生确定符合个人特长与潜能的研究方向与目标。

(二)通专融合的优质课程体系。依托南京大学通识教育体系,帮助学生融会不同的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广博的视野,提升综合素养。强化文理工医协调与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打造兼具思想性、学术性、交叉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修平台,构建本研衔接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开展有深度和广度的探究。

(三)追求卓越的科研训练体系。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的“准学者”为目标,坚持前沿引领,通过开放校内外各层次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坚持大师引路,通过师生深度交流协作,促进学生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养成;加强国内外交流,注重拓宽学生视野,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研学项目,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

(四)精准优质的支持服务体系。强化学生爱国报国情怀培育,围绕信仰坚定、学业提升、体质增强、心理健康、生涯发展、国际视野拓展、领导力提升等加强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研究与探索创造有利条件。注重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学习与发展综合评价,完善奖励制度体系。

05

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二)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

(三)被录取学生不参加入学后面向新生的二次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南大强基招生专业之内,具体按照各专业动态进出方案实施。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五)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我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六)南大强基招生录取、入学培养及本研衔接转段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06

监督保障机制

(一)南大强基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违纪违规线索举报电话025-89680819。

07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08

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5年4月22日

上海交通大学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旨在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学生。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我校2010年成立了“致远学院”,同年以其为依托的上海交通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被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2014年开始实施致远工科荣誉计划,2015年开始实施致远医科荣誉计划。2018年,在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实施十年总结评价中,学院代表上海交通大学获线上线下全优评价,得到教育部与评审专家们的高度肯定。

结合文件精神,此次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八个专业开展“强基计划”招生,同时定制具有特色的培养方案,学生与相关专业导师双向选择后进行本博衔接培养,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招生专业及科类和选考要求见下表:


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别进行报考,组内可报考多个专业,各专业组别单列计划,单独排队入围及录取。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即日起至5月10日24时前,考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第二类考生可于即日起至5月7日24时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8)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我校将依据各学科国家决赛竞赛成绩排序对第二类考生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预计于5月8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获得破格入围资格者将以第二类考生身份参与后续选拔流程,未获得破格入围资格者将以第一类考生身份参与后续选拔流程。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高校考核及志愿确认

1. 笔试

所有按要求完成报名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高考后一周内),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Ⅰ或Ⅱ组的测试科目为“数学、物理”,报考Ⅲ组的测试科目为“数学、化学”。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各省(区、市)各专业组别招生计划4倍的比例,分别确定各省(区、市)各专业组别笔试通过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入围。未通过笔试的考生不参与后续环节及录取成绩排序。

2. 志愿确认

笔试通过的考生(含破格入围考生)须要在报名系统内进行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签订并上传承诺书。未进行志愿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强基计划选拔。

3. 综合面试和体育测试

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对笔试通过且完成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和体育测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综合面试包含科研潜质及创新素养评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等。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提供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面试采取专家、考生、考场“三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体育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体育测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排序的依据,体育测试无故缺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因身体原因(含残疾或重疾考生)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经申请及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育测试,体育测试成绩计为60分。具体测试方案详见附件。

破格入围的第二类考生不参加笔试,将结合学科特长单独进行综合面试,得分为高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要求相同。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占50分。破格入围的第二类考生的高校考核成绩为其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50分。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 确定录取名单

高考成绩出分后,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各省(区、市)各专业组别强基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强基计划拟认定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采用“专业志愿平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级差分。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考专业组别内进行调剂录取。

对于破格入围的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面试成绩。该类考生不占用本省(区、市)第一类考生计划。

拟录取的两类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区、市)为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本研转段方案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博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博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学费标准等信息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强基计划学生转段成功须符合我校当年度免试攻读研究生要求且落实直博去向。

五、培养特色

一支撑:以致远学院涵盖数、理、化、生、计算机、医学等基础学科的拔尖培养基地为支撑,充分发挥十余年拔尖人才培养的经验,结合各院系特色,为学生提供最坚实的基础。

双协同:构建校院双协同的人才培养质控体系,通过院系的持续跟踪及学校的定期调研,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为学生成长保驾护航。

三融合:专业融合,通过交叉课程模块、辅修专业、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等打开专业边界,研究生阶段更是围绕国家重点领域给予学生更多的专业选择,既可以继续在原学科深造,也可以选择进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关键领域相关工科学科进行交叉培养。打造本博衔接培养模式,鼓励优秀本科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科教融合,注重科研训练,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前沿研究中心为本科生提供科研平台。

四模式:导师制,为学生配备高层次人才作为导师或班主任,在学业、研究、就业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引领与指导;奖助制,提供丰富多样的奖助学金激励,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学术交流等提供充足的保障;动态化,实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机制,掌握学生动态给予最合适的培养方式;个性化,为学生打造多元化成才路径,鼓励院系实行“一人一案”的个性化培养。

五育人:以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的培养理念为牵引,将思政与培养相结合,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个性化与均衡化相结合,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各专业培养方案咨询方式见本科招生网。

六、其他说明

(一)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可转至强基以外专业,同时将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实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机制。

(二)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三)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五)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专业的规定及要求。

(六)我校强基计划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执行并及时公布。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培训活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招生咨询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电子邮箱: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微信名:上交大

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21-34206217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解释权属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TOP前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有三大变化:1、新设“量子信息科学”强基计划专业,依托未来技术学院培养量子科技领域拔尖人才,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2、优化数学与物理专业培养路径,新增“智能科学”“电子科学”培养方案,强化数理基础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的衔接;3、完善二类生选拔机制,精准考核学科特长,动态调整专业选择,提升招生效率。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学业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须获得以下奖项之一: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或二等奖,并通过我校第二类考生资格审核。

招生专业及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一)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类(含化学)、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力学类(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核工程类(含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物理)、地球物理学、量子信息科学。

(二)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数学类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化学

理工类

物理学类

(含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化学类(含化学)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力学类(含理论与应用力学)

核工程类

(含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物理)

地球物理学

量子信息科学

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各省(区、市)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第一类考生即日起至5月10日可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网站(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无效。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的强基计划。考生最少应填报1个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8个专业志愿。

第二类考生即日起至5月7日18时前,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网站(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我校对所有报名的第二类考生结合学科特长成绩进行资格审核,并认定专业特长,于5月8日向考生发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可获得第二类考生破格入围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可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网站(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58)重新以第一类考生报名,或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高校考核

考核内容

第一类考生:考核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满分为270分,笔试占200分,综合面试占70分;

第二类考生:考核为单独考核。

1、笔试

所有完成报名的第一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笔试,考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笔试安排在高考后、高考出分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将根据第一类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第一类考生总计划数的5倍;各省份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第一类考生,按照不超过分省招生计划的5倍入围综合面试(末位同分同入围),未入围综合面试者不再参与我校强基计划后续选拔。

2、志愿确认

所有入围我校综合面试的第一类考生和审核通过的第二类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签订并上传承诺书。未进行志愿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选拔资格。

3、综合面试

完成我校强基计划志愿确认的第一类考生须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安排在笔试后、高考出分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面试主要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面试表现,重点考察兴趣志向、学科特长等方面内容。不参加综合面试的第一类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选拔资格。面试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

4、单独考核

我校对所有完成志愿确认的第二类考生进行单独考核,考核安排另行通知。单独考核为交互式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学科爱好、理想信念、综合素质等。

5、体育测试

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体育测试与综合面试(第一类考生)或单独考核(第二类考生)同期进行。体育测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时进行名次排序的重要依据。无故缺席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选拔资格。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在志愿确认后、综合面试(第一类考生)或单独考核(第二类考生)前,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体育测试免测申请表》(见附件),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ustc.edu.cn),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不参加体育测试。考生须承诺申请免测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选拔资格。

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电子保单请打印),同时自行下载打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考试体育测试健康安全风险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签字后于测试当天提交,否则不得参加体育测试。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注:考生高考成绩为实考分,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

2、确定录取名单

(1)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我校在该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我校考核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数学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综或物理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2)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区分专业),并结合认定的专业特长进行专业录取。第二类考生不占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

(3)拟录取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对于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培养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坚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础宽厚实、专业精新活、注重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传统特色,强化科教结合,重视学科交叉,致力于培养科技拔尖创新人才。

(一)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我校实施强基计划的各学院设置强基班,开展小班教学。强基班所在院系聘任专业内的优秀人才担任班主任。

我校建立强基计划学生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每学年按学业表现采取动态管理和分流机制,并从全校遴选优秀学生补入强基计划。

强基计划学生的分流与补入,由学校“强基计划”专项工作组和学校教学委员会共同决策。

(二)本研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三)其他激励机制

我校将为强基计划的实施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条件。

1. 为所有的强基计划学生配备学术水平一流的导师,提供全程指导,帮助学生在学业规划、专业兴趣成长、学术能力拓展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2. 为所有有意愿的强基计划学生提供在中国科学院相应研究所、国家大科学工程和平台开展实践能力提升的机会;

3. 为所有有意愿的强基计划学生提供国际交流的机会,并予以部分资助支持;

4. 优先推荐强基计划学生申请各类荣誉、奖励;

5. 优先推荐强基计划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我校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依法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1-63600096、63602553

招生主页:https://zsb.ustc.edu.cn

微信公众号:ustczsb

电子邮箱:zsb@ustc.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602591

信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纪检监察机构(邮编:230026)

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招生办公室

浙江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以及《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PART.01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潜质和表现的考生,要求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官网公示为准,网址:http://gs.cyscc.org/)

PART.02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PART.03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22日至5月10日24:00,考生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4月22日至5月7日24:00,第二类考生须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平台地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组别内最多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

我校将依据学科特长对第二类考生进行审核,预计于5月8日向第二类考生发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可获得破格入围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可于5月10日24:00前登录我校强基报名平台按第一类考生重新报名或自行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

(二)考生须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学校考核

1.考试确认

初审通过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5月31日—6月12日中午12:00)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考试确认并签订、上传考生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选拔,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2.初试

高考后出分前,已完成考试确认的第一类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Ⅰ组和Ⅱ组为数学和物理,Ⅲ组、Ⅳ组和Ⅴ组为数学和化学,Ⅵ组为语文和历史。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复试考生名单并公布入围标准,同专业组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入围。未入围复试考生不参与后续选拔环节及综合成绩排序。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

审核通过的第二类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入围复试,不占第一类考生入围名额。

3.复试:包括面试和体育测试。

(1)面试:高考后出分前,入围复试的第一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后续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最新公告。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学科潜质和科研志向、好奇心和探究欲、问题意识和质疑精神、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面试采取专家、考生、考场“三随机”抽签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对于审核通过入围复试的第二类考生,我校将结合学科特长单独组织面试。

(2)体育测试:所有入围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体育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录取时同分排序依据。考生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须书面提交体育测试免测申请,免测申请审核通过者可予以免测。体育测试具体安排及免测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续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最新公告。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学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一类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2:1比例折算。二类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为面试成绩。

3.确定录取名单

全程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成绩排序。

高考成绩出分后,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笔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PART.04

培养特色

(一)纳入荣誉学院培养体系

强基计划学生纳入竺可桢学院实施特别培养,强化使命驱动,厚植家国情怀,培育远大理想。实施“三制三化”(学分制、导师制、书院制和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交叉培养的深度融合,培养人格、素质、能力、知识俱佳的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

(二)实施本研衔接培养

我校强基计划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配备班主任和专业导师,实现人生和学术的全面领航。我校强基计划培养实施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可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转段办法以转段当年度学校有关工作方案为准。

(三)突出国际化培养特色

实施全球开放发展战略,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顶尖学科的深度合作,提供高质量国际化培养。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实践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在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四)强化全面科研训练

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教学,激发学生学术志趣,树立创新意识,提升科学素养,探索在学科会聚和集成攻关中解决交叉培养等难题。深入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和关键产业重点单位,引入行业导师、国家重大工程技术总师等参与协同育人,培育产教融合的示范样板课程,建设面向战略领域的实践育人平台。依托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科研任务,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基础研究、前沿交叉研究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切实增强学生的科研攻关能力。

PART.05

其他说明

(一)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则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凡参加强基计划校测复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PART.06

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我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PART.07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1,87951006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监督邮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https://zdzsc.zj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

复旦大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以造就“能甄别、能建构、能协同、能坚持”的“干细胞式”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成为为国担当,能承担科技创新、科教兴国重任的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A类考生可于4月21日至5月10日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B类考生可于4月21日至5月6日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我校将对其学科特长等进行审核,5月8日前向考生发布破格资格审核结果。破格资格审核通过者可获得破格入围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可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重新以A类考生报名,或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校测考核

1.初试:

(1)6月15日前(高考后、出分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举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

(2)对于A类考生,依据初试成绩,按专业(类)分别划定全国统一及格线,按不超过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3倍划定不低于及格线的初试合格线:初试合格方可入围校测复试,初试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不计校测成绩;

(3)获得破格入围资格的B类考生不参加初试,直接入围校测复试面试

2.复试确认:

入围校测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校测复试确认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知情同意书,放弃、未确认或未完成承诺书和知情同意书签订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围复试资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复试:

(1)6月22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举行复试,复试根据报考专业设置笔试、面试、体育测试等环节;

(2)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类专业的A类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其他专业(类)的A类考生直接参加面试,B类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3)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考生、考场、面试专家以“三随机”抽签方式配对,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资料,面试前安排充足时间由面试专家审阅;

(5)体育测试将于面试后进行,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的排序依据之一;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无故缺席体育测试者将被取消校测成绩。详见附件。

(四)录取办法

1.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校测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校测成绩

注1:对于A类考生,由校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和面试成绩(满分50分)相加组成校测成绩;对于B类考生,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即为校测成绩。

注2: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类专业的A类考生,校测笔试成绩按复试笔试成绩计算;报考其他专业的A类考生,校测笔试成绩按初试成绩计算。

2.高考成绩公布后,按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各省级招办文件规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校测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体育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3)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A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单列计划予以录取。

3.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将为强基计划录取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将在本硕博衔接培养、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建立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

(三)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则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对于确认参加校测复试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笔试测试内容如下

1.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历史学、哲学类专业测试文史哲综合知识;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测试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测试计算与算法,物理学类专业测试物理,化学类专业测试化学,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专业测试数理化综合。

(六)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之外的专业就读

(七)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学科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后续公布的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八)校测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测考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九)凡参加强基计划校测复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测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十一)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包括强基计划在内的各项考试招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领导与监督保障机制

(一)复旦大学强基计划由学校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有关工作。

(二)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入围标准、录取标准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四)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监督。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主页: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教务处: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纪检监察工作部门:021-5566 4607(仅受理信访举报)

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八、附则

(一)如教育部关于强基计划招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对招生简章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新发布。

(二)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编辑、审核:大可

版权声明:本文由“TOP大学来了”综合自“南大、上交、中科大、浙大、复旦”,文章转载只为学术传播,如涉及侵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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