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此前报道的《女孩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致残毁容,凶手一审获刑12年》于4月22日迎来二审开庭。4月21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特派记者奔赴湖北恩施,见到了当事女孩小陈及其代理律师李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此次开庭她们希望能在法庭上对认为案件事实不清或是认定错误的地方,包括自首、赔偿等问题提出异议。“希望能让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无期徒刑。”
小陈的二审代理律师李律师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类案件被害人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成功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也希望二审能够让此事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还小陈一个公道。“我们认为一审量刑偏轻,以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犯罪过程、手段恶劣、后果极为严重和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情况,我们认为被告人应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律师还表示,二审的开庭她们也会在法庭上对认为案件事实不清或是认定错误的地方,再一次调查清楚,“包括里面提及到的自首、赔偿或者小陈伤情鉴定的问题,我们也会提出异议,希望能在法庭上得到充分阐述。希望能让案件发回恩施中院重审。因为这次即使改判也只能是有期徒刑。”
本案被告人究竟是否涉及放火罪?李律师称,从目前情况看,被告人放火是故意杀人的手段,主要针对是小陈,而且并没有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所以可能并不涉及放火罪。李律师还认为,此次案件属于分手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类,“根据2015年国家有关司法部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的意见》中,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家暴案件。被告人是可以被从重处罚的。我们希望法庭能够注意到这个问题。”
(图片、视频来源:记者拍摄)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湖北恩施报道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