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马上凑钱!请再给我一次履行的机会……” 拘留所门前,长期躲避执行的包工头缪某某终于服软,主动联系家属筹措4万元赔偿款,并就剩余债务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顺利化解,正是靖江法院以硬核执行措施捍卫司法权威的缩影。
夏某某与缪某某、张某某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靖江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缪某某需赔偿申请执行人夏某某医疗费损失12万余元,被执行人张某某对缪某某承担赔偿责任部分的20%向夏某某承担赔偿责任。执行立案后,张某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履行,但缪某某却置若罔闻,企图凭借 “拖延战术” 逃避责任。
在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团队凌晨突击,将缪某某堵截在家中。经过前期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缪某某目前在多个工地承包装修工程,但面对干警询问,缪某某却坚称“承包工程未收到款”。执行干警立即对其手机进行核查,发现缪某某微信在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前,存在较多大额流水,而冻结后则没有进账,显然存在刻意逃避的可能。执行干警当场严肃警告:“如查出在判决书生效后有故意转移隐藏财产的情况,将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执行干警的正告,缪某某仍存在侥幸心理,支支吾吾,企图蒙混过关。执行干警当即向缪某某宣读拘留决定书。
当警车抵达拘留所门口时,缪某某终于意识到法官是“动真格的”,心里顿时慌了,连忙向法院求情,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请求法院给其机会联系家属筹款,后当场履行了4万元,对剩余款项也作出安排,承诺今后每月支付2,000元,争取在2025年底全部结清。申请执行人也表示愿意与其和解,案件得以有效化解,鉴于拘留的目的已经达到且缪某某用实际行动真诚悔过,遂在对缪某某训诫后,决定暂不予以拘留。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位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任何侥幸心理、蔑视司法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今后的工作中,靖江法院将继续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以“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