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贤沛 通讯员钟轩 中山市城乡收入比缩小至1.40:1,连续11年保持全省最优!在4月18日举行的“看广东·遇‘鉴’乡村之美”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山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有林就推动农村集体收入增长相关举措进行介绍。南都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为推动农村集体收入增长,中山先后成立179家“强村公司”,为乡村振兴带来持久动力。2024年,中山17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超1亿元,43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超5000万元。



李有林介绍,中山位于珠三角几何中心,改革开放前沿地,具有区域优势和先发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将富民增收摆在重要位置,一体推进“经济强”“城乡美”“社会治”,2024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突破560亿元,集体经济总收入超86亿元,17个村突破亿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4.8万元。

抓规范,聚合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要凝聚合力上下一心推动改革,过去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底数不清、交易不透明,影响了干部与群众的互信,阻碍了村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山打造了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将资产、财务全部纳入平台,实现了资产要素“一张图”管理、全链条管控。所有资产的流转、交易全部通过系统公开发布、竞拍竞价,让资产在阳光下交易,这有效提升了资产价值。据统计,通过网上竞投交易,成交价比预期价格平均增加8%。同时,也使群众能够对每一笔交易进行监督,让群众从心里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凝聚了合力。

抓业态,激活力。中山有240个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居,每个村居有自己的资源优势和特色,中山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发展原则,鼓励村集体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差异化的发展模式。具体举措包括支持推动村级低效工业园改造,鼓励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农业,推动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发展。目前,全市累计成立强村公司179家,2024年实现收入近25亿元,带动村集体增收9800多万元。

抓改革,增动力。在发展资金来源方面,通过建立收益留存再发展机制,从可分配收益和征地补偿款中提留资金用于集体经济发展,大大增强了村集体的造血能力;在经营方式方面,通过推进农用地“统租统管”,将分散在各小组的“小田”集中成连片的“大田”进行经营,发展规模化、产业化的种植、养殖项目,当前中山市农用地百亩以上规模的经营面积超20万亩,实现了产业发展、集体增收、农民致富;在产权制度方面,强化村级统筹,推进组级资源向村级汇聚,全市已有77个村级实行村级统一核算,占比32%,实现规模化、抱团发展。同时培育职业经理人、乡村文旅CEO超百人,打造了“懂乡村、会经营、善管理”的乡村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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