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国采中选结果密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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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多数省份落地时间在4月25日后

4月14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签订国家组织第十批集中带量采购购销协议的通知》,计划4月14日至4月30日展开协议签订,按计划,第十批中选结果将于4月25日在山东正式落地。


近期,多省相继公布第十批国采具体执行时间(各省具体情况见后文表格)。据赛柏蓝梳理,江西4月14日结束配送关系确认、三方协议签订后,将成为继天津、河北第三个落地第十批中选结果的省份,4月16日开始执行

内蒙古将在4月28日开始执行第十批中选结果,配送关系建立相关工作将在4月21日展开;辽宁、河南、广东、广西都将于4月30日起落地。

4月行至中旬,已公布具体执行日期的省份不多,各省残缺规格申报、第二备供企业确认等方面工作正密集展开。

4月14日,贵州省医保局发布《再次公示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备供供应企业拟确认结果的通知》,应要求进行再次公示,公示至4月17日截止。


同时,自第十批国采中选结果发布以来长期未公开更新落地进展的省份近期明显减少。其中,青海、新疆在4月15日将分别完成中选相关品种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确立、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江苏和西藏还在进行部分品种第二备供、残缺规格供应企业申报等相关工作。

第九批国采中,绝大部份省份选择在执行月的下旬落地中选结果,其中11省在执行月的最后两天落地。预计第十批将延续这一趋势,且选择月底落地的省份可能还会增加。

目前,还有4省暂未公开更新落地进展,分别为重庆、吉林、黑龙江、海南,落地时间预计也将在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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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批国采或有相关动态

根据国家医保局披露的工作安排,“国家层面将在上半年开展第十一批药品集中采购”, 同时将在地方层面开展具备专业特色的全国联盟采购预计达到20个左右,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高值耗材等,预计2025年国家和联盟组织开展的药品集采品种将达到700个。

截至4月11日,经易联招采统计,尚未纳入国采且竞争格局≥7家的品种已达118个,其中乳果糖口服液体剂、头孢唑肟注射剂、氨溴特罗口服液体剂等4个品种的竞争格局已经达到30家及以上,预计在新一批的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竞争尤为激烈的品种将成为低价预警的重点。

结合日前流出的“优化药品集采政策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满足一定竞争格局这一基础门槛之上,已过化合物专利保护期、多家企业上市、市场规模大、竞争充分、临床替换风险较低的品种是纳入集采的优选。

至于后续的规则优化,除最低价熔断可能改为次低价1.8倍熔断外,预计对后续参与企业影响较大的规则变化还有:医院报量带厂家,如果医院报量厂家中选可直接获得对应报量,之后再进行中选企业选省之外,单一企业获取的最大市场份额不超过50%;以及进一步提升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质量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线2年内存在不符合药品GMP要求,或投标产品2年内存在抽检质量不合格,该企业该产品不得参与投标;满足一定生产年限,持有人或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具有累计2年以上同类型制剂药品实际生产经验;近2年未生产的药品,持有人新选择参比制剂为对照开展质量比对研究,经药监部门评估确认质量对比一致后,方可申报集中采购。

值得注意的是,4月7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公告,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持有人山西阳和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帕拉米韦注射液,被取消中选资格。根据2025年4月7日药监部门发布的监督检查通告,该药品获批以来未上市。

有分析指出,这几条规定将提高光脚参与集采企业的参与门槛,仅仅获得批文的企业参与集采的难度增大、需要的投入增加。

更多的报量自由度也被视为利好跨国药企的存量市场保留。

此外,如果中选产品的中选价格对全国市场有效,预计国采在后续衔接价格治理、挂网规则的阶段相关工作会进一步简化,重点将放在非中选产品的价格规范上。

长远来看,“优化药品集采政策方案(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实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以最高中选价 1.5 倍作为该品种医保支付标准上限,并适时逐步统一以最高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结合第三版《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征求意见稿)》规定参比制剂以仿制药最高挂网价格的 1.8 倍为黄标价格,目前来看,与仿制药的挂网价差控制在1.8倍以内,国采最高中选价1.5倍的医保支付标准可能成为原研药的两个重要价格维度。

叠加集采药品三进(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以及全链条追溯管理(带码采购、依码结算、无码不付),带量采购的扩围与规范在同时推进。

附:截至4月11日未纳入国采且竞争格局≥7家的品种(图源易联招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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