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以兑现,是矛盾化解的最后一道屏障。近日,海陵区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让被执行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被执行人邹某与申请人高某系好友关系,2022年12月,被执行人邹某创业开饭店缺少一笔启动资金,遂向申请人高某借款70万元,并以自己名下房产在不动产中心办理了抵押。后期因疫情原因,饭店经营不善,一直亏损,邹某未能按期还款,高某将其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处置邹某房产。立案后,执行局王法官立即对抵押房产进行查封并张贴拍卖公告,同时对邹某名下银行账户、车辆进行查控,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邹某主动联系王法官,表示因为经营不善,已欠下很多钱,实在没有钱还,也就剩下唯一一套房子,还有父母同住,房子绝对不能拍卖。了解这一情况后,王法官随即到被执行人邹某抵押房产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除邹某住外,还住着邹某的70岁左右的父母,两位老人坚持不同意卖房产,认为这个房子实际是他们养老的房子,对其有了很深的感情,如果卖了,没有地方能住了。离开后,王法官向社区了解情况,老人说的情况确认属实。面对这一难题,王法官考虑到既要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但同时也要妥善处理好老人的居住问题。后王法官将被执行人邹某和申请人高某约至法院,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同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邹某同意腾空房屋,并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同时高某考虑到多年好友关系,被执行人邹某因为疫情导致经营不善,确实没有钱还,最终同意仅还本金即可。

此外,面对邹某的父母,王法官再次上门,向两位老人阐述案件的实际情况,疏导其抵触情绪,两位老人同意主动腾空房产,只是恳请在拍卖成交后,让他们在老房子过最后一个年。最终房子以73万余元拍卖成交结束并在春节后完成房屋交付,扣除拍卖过程中的税费后,被执行人邹某同意仅保留10000元房屋租金,其余68万余元发放给申请人高某,高某放弃了10万余元本息,本案得以和解履行完毕。


海陵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善用“强执加善执”组合拳,本案中,执行干警充分考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审慎采取执行措施,给予被执行人与申请人适当的沟通期,多举措以“和”促执,既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文稿 冯国清

排版 苍 菲

审核 吴嘉臻

海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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