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界,一直盛传着一种说法,做专业的刑事律师,才是从事律师行业的天花板;能将刑事专业做大做强的律师,才堪称律师界的大咖。

如此说的理由,一是刑事诉讼是我们目前法律体系中法律责任最重、程序和实体法律规定最严苛的。精通了刑事专业,能立足法律专业上从公检法的“一条龙”下为当事人争取来些许的权益,意味着律师法律专业水平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如果能打出几个无罪案例的话,则就是名利双收之事了。要知道,99%的律师终其一生,一个无罪案例也没有的。

二是刑事诉讼业务是一个经济利益丰厚的领域。尽管网上时不时的就有知名律师称,自己代理的某某刑事案件是免费代理,是为了公平正义,但文后不少人的留言是,代理这个案件博取的知名度,难道不是利益吗?由于刑事案件涉及到被告人的身家性命,也是律师最容易“一案暴富”的领域。不说那些富人,就是一般社会人员,当涉及到牢狱之灾时,只要信任到位,家人们就会倾家荡产、言听计从的委托律师,抓住这“最后的稻草”。

由此,也就形成了律师界的一种现象,做非诉业务的,做民事经济业务的律师,年复一年的是忙忙碌碌,到头来很多人也就是混了个温饱或是小康,而只要能讲出自己只做刑事案件的律师,一般平日里优哉游哉,却个个赚的盆满钵满。如此一来,律师界不高看一眼刑事律师才怪。



一提到刑事律师,尤其是现在的网络时代,人们第一时间想的是,那些天天将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正当防卫、程序正义、冤案平反等等挂在嘴边,或是跟司法机关硬碰硬的律师。也可能是受律政影视剧的影响,认为敢于公开提出无罪意见的,才是刑事律师该干的事儿。

有律师迎合这样的认识,在媒体平台上大力宣传,“遇到冤假错案怎么办,律师来帮你!”、“公平正义不能没人管,律师为你挺身而出!”、“正义可以迟到但不能缺席!”......不时的跑到司法机关门口录个视频,博得了留言区的一片叫好声。

残酷的现实却是,根据2025年“两高”报道,2024年中国法院宣判无罪的共有598人,同比下降25.6%。分摊到每个地级市(大概333来个),不到2人;全国有2843个县,平均下来才0.21人;根据2024年检察工作白皮书提到判决无罪、不负刑事责任418人,占比0.03%,刑事案件有罪判决率99.97%。



万分之三的无罪案件率,低于中彩票的概率了。考虑到这些案件中很多都是一个案件数名甚至是更多的被告人无罪,所以很多地级市十几个法院一年上万起刑事案件一个无罪案件都没有。

现实生活中,刑事律师们做得最多的事儿是什么呢?网上有个帖子的描述就很形象:

私下场合里,跟一位当地颇具知名度的刑事律师聊了起来,询问其是不是在法庭上,要竭尽所能的跟公诉人针锋相对,跟法官磕法律规定咬文嚼字?

没想到律师尽带嘲讽的说道,你是电视剧看多了吧?凡是他代理的案子,都是开庭之前就跟有关方面沟通好了,所谓的开庭,不过就是走个形式而已。如果在法庭上真像网上那些律师、影视剧里的动不动就站起来发表一番感言或是讲些正义之类的大道理,立马就会被法官撵出去的。

帖子介绍,上述的这位律师,每年收入也是几十万元,而且只做刑事案件。在他的手里,也没听说过有无罪的结果,基本都是轻罪轻判,最后当事人、司法机关皆大欢喜。律师挂在嘴上最常见的话(广告词)是,本地的案子,只要找到他就可以判三年,不找他的话可能就判五年,主打的一个就是人脉熟、自由裁量权可以照顾。

不过,这样的律师也有执业的天花板,不能保证当事人或家属提出的无罪判决结果,不管对方出多高的价钱。用律师的话是,跟司法机关公开叫板、提出无罪辩护意见的,尽管可能会赚很多的律师费,但都是一锤子买卖。代理完一个案子的辩护表现,等于将当地的司法界都得罪光了,根本不符合律师只混当地的长久执业理念。



都在本地的法律圈子里,律师还要长期的执业下去,为了一个案子得到一个“不配合”的名声,根本划不来,甚至是坏了自己的名声。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不难,但后续的影响消除、获得司法机关的认可,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很可能害了当事人,也让律师本人受牵连。想要不出格还能代理重罪案件,是需要混圈子、有人带的,非仅靠法律专业、一腔热情所能触及的。

你觉得上述帖子的内容真实不?这么说吧,每个地方都有这样的职业刑事律师,他们的日子过得优哉游哉,没有案子的时候就是到处参加聚会、打麻将等娱乐活动,有了案子基本也不看卷,只是去看守所会见几次、开庭的时候寥寥几句。这样的律师,可从来不缺有人为其介绍刑事案件,而且口碑里是代理效果很不错,介绍人不乏来自司法机关的人员。

曾经有段时间,法院刑事案件的庭审直播很多,一些热点的案件达到几百万人在线观看的规模,也让网友们有机会一睹了律师庭审水平高低的差别。至今网上还流传着当年庭审直播的片段,令很多网友产生了认知上的错觉,认为司法实践中,每个刑事案件庭审中律师的表现都是如此的。

数据不会说谎,万分之三的无罪结果率,认罪认罚率已经达到了九成以上,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已经达到了九成以上,是不是都已经说明了辩护律师在具体案件中能发挥作用的极其有限?

“开庭不过就是走个形式而已”,你还会指望你的律师会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吗?如果律师据理力争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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