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就爱抬杠,非说只有军官的退役安置才能叫转业,士官就算是政府给安置工作,也不能叫转业,还说士官只能叫复员。我听着这种说法就难受。


其实,他们可能还不知道,自主择业也属于转业范畴呢。实际上,转业是军官退役方式中的一种,现在军官的退役方式有四种,分别是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和复员。

对于士官,满足一定条件时,政府会为其安置工作。相关表述确实是“由政府安排工作”,没明确提及“转业”这个词。但按照我们日常的理解,由地方党委政府安置工作,通常就认为这是转业,也就是从军人职业转到地方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或者企业。

要知道,并非只有士官能安置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军官同样可以。要是非抬杠说军官安置到国有企业不叫转业,这就没必要了,更没必要因此看不上士官的身份。


当然,因为一些实际情况,我们也能理解这种观念的存在。在部队里,军官是干部身份,转到地方后,大部分军官能获得公务员身份,比例接近90%,也有部分军官选择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这种情况下就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了,比如在国有企业,一般就称员工。

而士官呢,通常当兵满12年,政府会安置工作,大多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简单理解,工勤岗位类似以前的工人岗位,和国有企业的岗位性质差不多。不过,士官是可以慢慢转岗的,能转成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甚至有些士官通过转岗,还能转到公务员岗位。毕竟公务员也会从事业单位中选拔,事业单位人员不可能一直在事业单位,他们可以先转到事业单位副科级岗位,再转成行政单位副科级干部,这是有这样的晋升流程的。

别总揪着只有军官才叫转业,士官就不叫转业这种说法不放了。即便不把士官政府安置工作称作转业,也不能叫复员或者退伍呀。而且现在大家都知道,士官也能退休,也可以逐月领取退役金了。


从军人退役安置的发展来看,士官退役安置的待遇上限在不断提高。以前没有逐月领取退役金这一政策,自主择业也只有军官能享受,士官没有。但现在逐月领取退役金,军官和士官都可以。我觉得逐月领取退役金对士官来说更有利。实际上,很多军官反而不一定会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

大家都是当兵的战友,虽然身份和待遇问题确实会比较在意,但我就是想不明白,士官退役由地方政府安置工作,不叫转业那叫什么呢?为啥非得说叫复员呢?像我自己是正营职选择复员,那才是和部队完全断绝关系了呀。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本文系作者综合公开信息分析,只代表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或者决策建议,个案均为化名。更多政策详情可咨询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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