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战友,自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出台了不少与退役军人密切相关的法规。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近七年,其工作成效有目共睹。
虽说有些战友可能觉得某些方面还不够细化,但作为专职服务退役军人的部门,它通过法规在多个层面保障着咱们退役军人的权益。我在网上简单梳理了一下,有这么五个法规,与我们退役军人息息相关,而且极为重要,其中部分法规也涉及现役军人。
首先,最关键的当属《退役军人保障法》,这是专门针对退役军人保障的一部法律法规,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可以说,如今我们所有关于退役军人保障、优待优先的依据,都源自这部法律。希望各地在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时,能够扎实推进、落到实处。因为有些规定需要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这就要求各地切实执行。
其次是《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9月1日正式实施。它主要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进一步细化,使退役军人安置更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我们可以看到,退役军人安置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军官安置,士官增加了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军官取消了自主择业,改为自愿领取退役金。从部队到地方是重大转变,所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至关重要,一切安置工作都需依据它来落实。
第三部重要法规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2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条例了不得,我们当兵期间享受到的抚恤优待,都以此为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军改期间转改文职的同志,其抚恤优待同样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保障。
最后还有两个办法,即《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两个办法对残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做了进一步明确。一般来说,医疗保障主要涵盖保险、救助、补助、优待四个方面。有些优抚对象能每月领取抚恤补助金,有些可享受医疗救助,部分还能享受医疗保险。
总之,我们梳理出的这一个保障法、两个条例、两个办法,堪称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的五个重要规范性文件,它们为退役军人的保障与优待优先提供了法律依据。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相信未来各地在进一步落实这一部保障法、两个条例、两个办法的过程中,能让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自身权益得到保障,从而倍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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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作者综合公开信息分析,只代表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或者决策建议,个案均为化名。更多政策详情可咨询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