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秒,仅仅3秒!
一个随意的变道动作
让电动车瞬间卷入“死亡吞噬区”!
2025年03月23日10时许,劳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广元村粮食储备库门口时,突然从右侧车道向左变道,期间正好驶入后方何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盲区内。何某未能及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两车就此发生碰撞,造成劳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与道路中心护栏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劳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以及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何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的规定,负次要责任。
逃过一“劫”
但十分后怕
大车盲区非常危险
需要大家时刻留心、随时注意
遵守交规、按道行驶
防城港公安交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在转弯或变道前,务必提前开启转向灯并注意观察周围车辆的行驶动态,同时减速慢行,确保安全后再进行转向或变道;非机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尽量靠道路右侧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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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黄炳南
审核|陈 宁
责编|杨姗姗
编辑|林佳莉
供稿|黄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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