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江西景德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20岁小伙廖某某跟女友求复合遭拒后,在闹市区猛踩油门开快车,时速达128公里,撞死路边无辜的一家三口,其中包括一名不满1周岁的婴儿。
事发现场
因为即将开庭的消息,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再度引发关注,4月7日,逝者家属胡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该案将于本月中旬开庭审理。“目前还没收到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只是律师口头传达了一下。”胡女士说,这场事故带走了她的儿子、儿媳和不满周岁的孙子,一夜之间她和丈夫失去了后代,成了失独老人。
在刚刚过去的清明节,胡女士和家人前去祭奠儿子、儿媳和孙子,在墓前把即将开庭的消息“告诉”了他们。“我们只希望法律能严惩肇事者!”胡女士说。
夫妻合照
清明节祭奠儿子一家三口
带上那一顿没做成的晚饭
“清明节,我们家30多人一起去给我儿子一家祭奠扫墓,给他们带了很多东西,都是他们生前喜欢吃的。”4月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胡女士对所有过去的一切都难以忘怀,深植脑海。“事发当天他们本来要到我们家吃饭,儿媳当时还打电话说,想吃红烧牛排、可乐鸡翅、清蒸鱼,这次清明我给他们全部带上了,还有宝宝爱吃的馄饨,儿子喜欢吃的包子。”说到这里,胡女士声音哽咽,那是一顿没做成的晚饭,眼下只能带到这里。
“我儿子有个很好的工作,也是非常积极向上的人,曾经参加全省比赛得过奖,他在大学里是学生会副主席,优秀志愿者。我儿媳是会计师,也有稳定收入,还在考注册会计师。两人恭敬孝顺、勤恳能干,家庭生活也很美满,就这样被那个肇事司机撞死了!每次想的这些我实在忍不住痛哭。”回忆过往种种,那种透彻心扉一直伴随着她,无法抹去。
胡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都是靠药物维持睡眠,现在已经没什么用了,身体也消瘦了,成天窝在家里不敢出门。“儿媳的爷爷3月19号因为过度思念孙女,也去世了!”胡女士说,老年丧子丧孙,孝顺的儿子儿媳也没了,这或许是人世间最悲惨的事。
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
墓前“告”知即将开庭消息
盼公正待遇,严惩肇事者
“我在墓前跟他们说,案子快要开庭了,让他们放心,我们一定会讨个公道,别担心父母的身体。”胡女士说,他们目前还没收到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只是律师口头传达了一下,说应该是4月14或者15日开庭。
胡女士向记者介绍说,根据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发时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为128.9千米/小时,且该肇事司机被判定负全责,排除酒驾、毒驾。肇事司机为何在居民区以如此快的速度驾驶车辆?胡女士及家人从交警部门获得的解释是该司机因与女朋友吵架,以开快车泄愤。“我后来才了解到,事发路段的限速为每小时40公里,而肇事车辆当时的速度是限速的三倍多。”胡女士说。
当时警方发布的通报
据介绍,在事情发生后,肇事司机的父亲曾在社交平台发声,称儿子这辆车刚买来五天,实际上手操作不超过一天半。其父还称,“如果可以,我愿让小孩在您身边尽孝,为自己赎下这一身的罪孽。”
“让一个害死了我儿子全家的人来给我们养老,可能吗?我们能接受吗?他还通过中间人传话,要赔偿我们80万,我们不要钱,钱对我们来说还有意义吗?”胡女士说,她只希望法律能给一个公正的待遇,严惩肇事者!
本报1月16日的报道
律师:若被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按照当时的通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而据胡女士介绍,廖某某后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表示,如果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有可能判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经法院审理查明,廖某某在闹市区严重超速行驶,主观上希望或者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就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
李小亮律师表示,最终判决结果,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事实、犯罪情节和性质等依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