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自传《我是这样长大》今天要聊的是第三首歌的故事《仍然记得那一次》,其实那本来是《仍然记得嗰一次》。“嗰”是粵語的“那”的意思,这首歌的原唱,说实话我在写日记之前,一直都没去关注过,所以我相信绝大部分的华迷也不知道原唱是谁,这首歌的原唱杜麗莎出生于1956年,她成名较早,在1960年中期的时候,才10来岁的杜丽莎就一直红到1970年中期,那时候她主要是翻唱英文歌,并且在TVB有属于自己的节目《杜丽莎与你》,17岁的杜丽莎发行了自己的第一张个人专辑,随后20出头的她在自己红的发紫的时候,嫁给了老外,然后退出歌坛。

过了2年又复出举办个人演唱会,可惜这个时候的香港乐坛,在黄霑等创作人的代领下,已经开始流行粤语歌曲,依靠翻唱英文歌出名的杜丽莎,在自己最红的时候结婚,生子,自然复出是失败的,过早的婚姻,也最终离婚收场,好在后来黄霑为其写了一首歌《仍然记得嗰一次》,让她在香港有了一定的地位,这首歌也成为了她80年代的代表歌曲,后来也成功的转型成为了很多歌手的歌唱老师,比如郑秀文,张柏芝,梁咏琪,薛凯琪等等。

而刘德华翻唱这首《仍然记得嗰一次》正是因为华仔感叹了自己在娱乐圈的那十多年的点滴。在书中开篇的时候,华仔说“在这个圈十数年,容我说一句:化(看透了)了!“

这句“看透了”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华仔就说了其中缘由,从自己17岁进入训练班,然后开始了演员的工作,十年多的时间,看到了这个圈子,出现了很多新人,淘汰了很多的旧人,在娱乐圈的生死起伏,悲欢离合,喜怒无常,华仔说自己都看过了,也都看透了。

这个时候的华仔,是34岁,一个34岁年纪的人,就领悟到了如此深的“哲学”人生,可见华仔对于那些不好的往事,他从最开始的气愤,暴跳如雷,到后来的问心无愧,他的豁达,他的心胸是很多艺人在这个圈子,无法在这个年龄领悟到的,但华仔领悟了,也看透了。这是我所佩服的,34岁的年龄,能够有50岁人的领悟能力,这种“天分”的人并不多。

在书中,我看到了一个比渐渐地变的更加圆滑处事的华仔,他提到,有时候说出来的,并不代表是一种妥协,而是心境上对人对事的进一步的容忍和宽恕。就像佳佳跟我说,她对谁谁会有一种什么什么,我会告诉她,我们对谁都不需要有敌意,我们要明白,每个人出现在我们身边,都会成为我们未来的资源,我们对不好的人,我们静儿远离,就好。但不需要当敌意,鄙视,因为,生活中,我们鄙视别人,我们得不到什么,别人也不会损失什么。

我觉得华仔有一段话的比喻很好,他说“十年间,擦身而过的嘴脸换了又换,像京剧中的脸谱,青红皂白,台上台下,不曾间断……”

在文中的中间段的核心,华仔提到了三个人的名字,潘宏彬、叶德娴和陈玉莲,尤其着重提到了陈玉莲,说自己对陈玉莲,有一个情意结,还说大家都以为他们是相识于《神雕侠侣》,但其实在之前十年前自己读中学的时候,自己和同学们创作的剧本《蜕变》,出演过的单元电视剧时候,就见过一次。上次我也在日记里提到过华仔喜欢舞台剧的故事。

华仔在书中大肆赞美陈玉莲漂亮,这种漂亮是超凡的一种美,眼睛会说话,而且自己在车里听到《仍然记得嗰一次》的时候,居然会想到陈玉莲,数年过去后,刘德华和陈玉莲相遇的时候,也是点头打招呼,给华仔的干净,陈玉莲还是那个陈玉莲,最后华仔对陈玉莲的评价,我分享给大家,华仔的评价我觉得很中肯。

他说“陈玉莲依然是数年前的陈玉莲,虽然她的笑容开始释然,但倔强的眼神依旧——求仁得仁,她的坚持也何曾是错!







一首歌,一个故事,华仔的故事不需要太多的字数,只需拥有足够的情感去表达,就已经足够。华仔的文字,透露的是他对过往生活的一种情怀,一次总结的感慨,也是他用自己的文笔,分享给我们每一位华迷知道,他曾经年少时候,和我们年少时候其实并无两样,只因为他的努力,他的坚持,他对自己工作的热爱,让我们有幸遇见他,喜欢他,他也用自己的作品自己的行为,回馈给了我们每一位粉丝对他的爱。

《我是这样长大的》这本书,前段时间有粉丝问我哪里有的卖,我知道网上有,一些可能是正版,个人二手转让,可是这种价格是定价的三倍以上,我觉得华仔的故事,值得我们了解,可是,有些人借助华仔这个去赚钱,我觉得不要太过分就行,一本书溢价三倍,不是华仔不值得,而是这种人不配。

加上还有卖盗版的,电子版复印版,虽然20来块钱,但是我认为不应该支持这种盗版行为,我呢,这本书是特地图书馆借来的,这本书出版至今30年了,也再没有再版过,它确实有收藏的意义,但是我选择了这种书评的方式和大家分享,自己记录下来,比购买盗版和溢价的二手我觉得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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