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修正案(草案)》中,越南公安部(Bộ Công an)提议将食品安全犯罪的最高罚款提高至3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90万元),最低刑期从1年提升至3年,最高刑期维持20年不变。
越南草案制定部门公安部表示,此举旨在增强威慑力,提高打击犯罪效率,及时保护国家和公民合法权益。现行刑法中超过160项罪名的罚款标准拟被上调,普遍提高至原标准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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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成为处罚力度提升最大的两类罪名。其中,《刑法》第236条"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和第317条"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罚款标准均拟提高6倍。
具体而言,使用禁用化学品、农药、食品添加剂,或使用未获越南许可的添加剂;使用病死或疫源动物加工食品;进口、供应或销售含禁用添加剂食品等行为,将面临3亿至30亿越南盾罚款(现行标准为500万-5亿盾),具体金额取决于违法所得和危害程度。
草案同时提议将此类犯罪的最低刑期从1年提高至3年,量刑区间相应从现行的1-5年调整为3-7年。
不知情使用禁用物质也需担责
现行法律规定,行为人仅在"明知"使用物质属禁用清单或"明知"动物来源为疫病死亡/强制扑杀时方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刑法》第317条第1款a项目前规定:对"明知"使用禁用化学品、抗生素、农药、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可处以5000万-2亿盾罚款或1-3年监禁。
但新草案删除了"明知"要件,这意味着无论行为人是否知晓所用物质危害性,均需承担刑责。
阮氏泰姮(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网名“Hằng Du Mục”)和范光灵(Quang Linh Vlog,网名"Quang Linh Vlog")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添加剂"罪名被逮捕。
电商平台售假食品最高判10年
对于《刑法》第193条"生产销售假冒粮食、食品、食品添加剂"罪,附加罚款拟从200万-1000万盾提高至400万-2000万盾。个人犯罪者将面临1-5年从业禁止,并处部分或全部财产没收。商业法人最高罚金从180亿盾提升至360亿盾(约合人民币1080万元)。
新增规定明确:在电商平台销售假冒食品且触达500人以上的,将适用5-10年量刑标准。越南工贸部(Bộ Công Thương)数据显示,2024年该国电商市场规模超250亿美元,增速达20%,五大综合电商平台日均交易额达8736亿盾(约合2.6亿元人民币),线上渠道增速是零售业整体增速的4.5倍。
企业永久停业情形
草案规定,若商业法人造成或可能造成多人死亡、环境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秩序且无法弥补后果,或被认定专为实施犯罪而设立,将被永久吊销执照。
越南《刑法修正案》草案共3部分26章433条,较现行法律保留181条、修改245条、删除18条、新增6条,拟于2025年10月提交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按照简化程序进行审议、讨论和通过。